“你去打一盆热水来把地上擦干,你去储物间拿件衣裳来。”
“弄完了,记得叫后街跑腿的捎口信去他家里,就说,雷蒙德昨天在店里盘账。”
哈费克林从口袋里掏出两角要给跑腿小孩儿的小费,但他又扣扣搜搜地收回一枚,只给出去一角。
那两个学徒,倒也听他这杂工的话,得了吩咐,各自往厨房和仓库走。
随后,哈费克林才一脸无奈地摇了摇头回到房间里。
若不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他高低就要咒雷蒙德醉死算了,还不如直接把这家产让给老二。
“砰……”
哈费克林关门的声音引人注目,埃洛伊斯收回视线。
她把那壶热水让给了从休息室出来的学徒,又重新烧上。
“我才来,没见过世面。您能不能告诉我,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雷蒙德先生怎么弄成这样了?”
埃洛伊哄着帮厨,帮厨也不打算打哑谜
“其实你多待两天自然就知道了,雷蒙德先生隔三差五就这样。”
帮厨叹了一口气,对埃洛伊斯细细道来。
雷蒙德比哈尔斯年长四岁,他前年结婚,妻子是羊绒商的女儿,二人育有一女,还不满岁。
雷蒙德没跟着老裁缝学手艺,他自小是在学校长大的,成绩优异,会说三四种语言。
后来,还远赴欧洲,在剑桥上过几年大学。
待他回到家里时,哈尔斯已经在店铺里学了五六年的手艺,雷蒙德便自然地把经营的事情接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