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院墙的痕迹,是华男妹夫和张女留下的,张女离婚前即同时和四人以上保持关系,常往来的四人的名单都出来了,有已婚的也有未婚的,华男妹夫是其中一人,华男只有一人不算,还有人分别是张女堂弟、张女前夫之弟、货郎。张女有收取四人馈赠礼物——所以这算不算卖.淫呢?若算那更是大丑闻了,吏目兼职卖.淫。”
“宋氏和华男堂兄确有奸情,成亲内情如华男所说,宋氏将华男弟妹赶走是因为华男亲弟曾目睹她和堂兄幽会,此事后经华男亲弟告知华男,夫妻关系十分冷淡,可以确认宋氏长女,从月份来看的确是宋氏和华男堂兄之女,但后来的一女一子就说不清了,华男认为自己没有使女子生育的能力,主要是因为他和宋氏发生关系频密的时候,宋氏没有怀孕,但宋氏怀孕前的确也曾和华男同寝,但也和堂兄同寝,所以孩子是谁的还说不清。”
“华男堂兄同时还和妻妹、庶母有奸情,与妻妹因故断绝往来后,妻妹怀恨报复,首告了堂兄和宋氏之事,但妻妹所说的其姐抱怨一事也为真。其姐反口主要是怕华男堂兄被处斩后家庭失去收入来源。”
徐骜说到这里,口也有些干了,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总结道,“案情清楚了,但又没有完全清楚,以儿子愚见,此案棘手处并不因案件情况明晰而有所减弱,甚至反而更加难办——”
“现在,对张女该如何处置?开革那是肯定的了,同时和多人保持关系,违反《买活军吏目管理条例》,不道德,吏目是做不了了。但要按大敏律治她的罪吗?这是一,二,如今张女前夫认为一儿一女即可能不是他的血脉,将其子送还,并请求官府重判财产,要将张女嫁妆归他,或者归公作为惩戒,按老式规矩这是合法的,那么张女无产,无工,带了两个孩子,肚子里还怀了一个,将何去何从?若被判刑,两个孩子如何处置?若不判刑,则这个孩子按大敏律是归奸夫的,但她有四个奸夫,如何确定这孩子是哪个奸夫的?”
“在张女这里为难者,宋氏这里也是一样,宋氏个孩子中能明确血脉的只有长女,余下二人归谁?无法确定其父这是最大的问题,这就又牵扯到一个新的问题,那便是张女的通奸行为确系从买活军入主云县后,她出门做工开始的,其行为前夫全不知情。”
“也就是说,客观地来讲,买活军下令妇人出门做工,使妇女发生婚外行为的可能和便利都大大增强,血统有疑问的孩子要比之前多得多了,这些孩子,倘完全肯定是奸夫所出,又或者完全肯定是丈夫所出,那倒好了,若有疑问而其母无力抚养时,由谁抚养?难道只凭衙门吏目来判断,而没有律法吗?”
“又有一个更大的疑问,那就是倘若为了限制官吏滥权滥生,对于婚姻制度进行严厉的收紧,却不处置张女、宋氏、华堂兄等人,施政风格岂不是上下矛盾,不能一以贯之了?一段时期之内,政风或紧,或松,只能选择一种,不可能又紧又松,若要收紧婚姻,那女子单身生育肯定也要跟着被一起收紧,那张氏这种离婚前后怀孕的女子该如何处置?华男这样在单身期间和张女一个单身女子发生关系的,双方是否治罪?”
“若治罪,怎么治罪?人手够不够?是否是查到了算他们倒霉,查不到便闷声发大财?那法之权威何在?若不收紧,一味放纵,父不详而母无力抚养的孩子势必猛增,衙门如何处理?是否要投入大量资源去处理因生父不明而带来的扯皮?情报局难道正事不做了,成天大动干戈的来调查别人裤.裆子里的事情?”
徐骜说到这里,也不由得叹了口气,“法不能轻动,其因便在于此,牵一发而动全身,由上而下都会造成极大的变化,依我看,朝廷在此案上已经陷入了进退不得的尴尬境地,若是处置不当,不能明晰态度,恐怕还会连累到妇女出门工作的风气,这一案,远远不是看上去的那么琐碎寻常呢……”
第459章 野性的反扑(务虚内容较多)
如果说, 把女子婚外行为增加的所有原因,都归咎给妇人出门做工的话,那徐骜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了, 事实上,买地原本婚姻的动荡,社会风气的转变, 其原因是相当复杂的, 妇人出门做工、城镇居民流动性大增、人口极速增加,这三个原因, 才使得张女能在丈夫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先后和四人以上的男子发生亲密关系——若是在以前,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从前, 像是云县这样的县城, 每日里来的生人都是有数的, 一条巷子里也就这些人家, 白日里丈夫出门做工, 女人们在巷子里互相做伴, 鸡犬之声相闻,巷子里随时有人, 妇人要出门买东西办事,也多数是结伴前去,又可壮胆,又可互相保证人身安全。
到了日暮时,丈夫回家, 晚上一家人吹灯安歇,这便是再正常不过的生活节奏。便是有‘半掩门’的行为,那多数也是一家人心知肚明的事情, 妻子半掩门,而丈夫一无所知的事情,只会出现在商人身上,所以商人在笑话中常常便是个戴帽子的角色,当然了,敏朝的小商人、军户等等,社会地位低下,也没有多少钱财,对妻子的贞操看得并不很重,社会底层自有一套嬉笑怒骂的生活哲学,还是能勉强维系平衡。
可是买活军来了之后,先一个,大家都变得忙碌了,尤其是女子们,半日上工,半日上学——也有半日上工,半日回家做家务的,总之,每天忙忙碌碌,进进出出要好几次,见到一个女人出门,并不是很稀奇的事情,这也就在客观上方便了女子四处行动,并且私下外出去会情郎。
再一个,巷子里无人了,或者纵使有人,也是外地搬来的新住户,和本地乡里并不熟悉,彼此关系冷漠,连人都分不清,就是见到女子会情郎,也分不出到底是夫妻还是亲眷关系,不像是从前,一条巷子里,多是老妇,眼睛最利,又能认人,什么娘家弟弟的勾搭,根本瞒不过她们去。
第三个,则是巷子里外来的小商贩多了,外人也多了,进进出出之中,除了这些风流韵事之外,还有不少窃盗的案子,这也是如今城中居民的一处烦恼,随着云县的繁华逐渐滋生——在这个年代,越是繁华的府县,案子也就越多,这几乎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
就像是这个张女,她的居处不但满足了其上三种条件,而且她还是港口吏目,要因公出差,于是又多了一个偷情的借口。事实上,张女也并不是第一个因外出工作,以及买地变化而出轨的已婚女子,徐子先的视野是广阔的,他从统计局接触到的数据来说,过去两年中,因同事间彼此出轨被开革的买活军吏目,人数在千人以上——这还是被告发了查出来的,可想而知没查出来的人数有多少,以买活军如今的地盘和吏目数量来说,这是个让人触目惊心的数字了。
“这些妇女,直是害群之马,”徐骜也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思,“每出一个这样的案子,对出门工作的正直女子来说都是平添阻力。那些已婚的,倒也罢了,最怕是未婚女娘,若是形成一种不佳的风评,认为和男丁共事的女子往往男女不检,女工的就业范围必定会迅速缩小,叫那些未婚的少女还怎么考衙门,怎么去商行做吏目,怎么远行出差去,又怎么在农闲时到城里来做工?”
说到这个做工,这也是在一两年间逐渐酝酿出的矛盾,买活军四境中,已有不少因女子要外出务工,被家人阻拦而酿成的血案了——原本一个村落里,第一次组织女娘出去务工时,各家都是响应的,可当第一次务工回来,三成女娘提离婚,或者干脆设法逃跑之后,村人的态度便立刻改变了。
徐子先这里的数据,最早组织农村妇女外出务工的吴兴县泉村,第一年还好,皆大欢喜,妇女们几乎都回来了,可三年后,离婚率达到六成,妇女返村率则在八成,也就是说,八成回到村子里的女娘中也有一半选择了离婚,宁可单立户过日子。
而泉村也不得不因此进行了一次强制的拆散型迁移,有一半以上的男子被迁往鸡笼岛,打散了安置在各村组,剩余的田地则用来安置新来的流民百姓——这是吴兴县的农业办主任李小青抓紧时间,借着开拓南洋、鸡笼岛的东风办成的,否则,现成的这就是村中械斗的祸源。
这些单立户的女娘,谁知道会不会因为一些小事,和村中其余的人家发生冲突,被有仇怨的前夫家联合打杀?一旦惨案酿成,哪怕买活军将泉村的男丁均处以极刑,影响也还是极坏的,消息一旦传出,等于就是动摇了买活军在农村的根基。
买活军扩张的速度,以义军的标准来说算是慢的,但以一个全新的政权来说,脚步又似乎还太快了一些,这两年来,他们标新立异的政策,其后果也开始逐渐显现,只能说是有利有弊,欣欣向荣的态势之中,也藏了让人胆战心惊的阴影。
许多初始用心很好的政策,现在看来已经面目全非,就像是张女华男案,其症结就在于,买活军从未严厉打击非婚关系,倘若非婚关系即为罪,那根本就没有需要犹豫的地方了,牵连其中所有人都按情节轻重处置即可。但现在,一群酒色男女瞎搞,却连累了儿女,孩子无人抚养成为法律中的症结,也是证明了一点,那便是男女之事,因其不可控制的生产性,必须受到严格控制,否则,欢乐是那些男女享了,衙门得到什么好处?什么好处都没有,只有一个个你不养我也不养的小娃娃。
“要儿子说,六姐到底是仙界出身,还是把人心想得太好了些。”
父子相谈,徐骜的言辞也就比平时要来得大胆,“儿子这几年在衙门各处观政,只能说,所得和事前所想全然不同,就譬如女娘单身生育,执行上轻轻放过,本意如何,小子不敢揣测,可大人可知道,如今单身生育的女子,多是何等情况?”
“多是男女早已举办婚礼,女方也在男方生活,只是不领婚书——为何不领婚书?因不领婚书,女子法律上便是单身,孩子的父亲便可不休那强制的半年产假,这半年照常上班,为的就是多得这半年的报酬!甚至于,不少女娘对于男女同休产假的规定,怨声载道,认为这半年无收入的情况,极大的影响了他们养育儿女,这不是在帮忙,反而是在给他们添乱呢!”
如果说,单身生育成为高官绕开产假限制,豢养情妇的缺口,影响对民间来说目前尚还有限的话,这种民间对于男女同休产假的不满,通过单身生育进行规避,影响其实要更恶劣得多,因为立竿见影的就是‘破坏规矩者得利,遵守规矩者吃亏’,徐子先面色微变,吃惊道,“这个数据,我没有看到呢。”
“因为压根就没上报……总人数并不多,还没引起重视,但是逐年增长,而且在民间逐渐形成议论之声了……大多数产妇都不认为丈夫休半年产假有什么意义,她们觉得自己完全可以一人育儿,丈夫在那半年中拿到的五六千收入,对小家庭来说帮助要更大得多。又或者,她们知道其中的道理——若是男子不休产假,那男子肯定更受雇主欢迎,但是,这也不能阻止她们一边明白这个规矩中的道理,一边破坏这条规矩来为自己取利。”
徐骜禁不住说道,“人之短视自利者,真如人心渊薮,胜过一切修罗地狱!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道理正在于此,盛世之中,正因为彼辈,才不断累积乱因!
人有明晰道理、行动自制、富有远见者,也有见识短浅、自私自利者,后者实在往往拖累前者良多,多少好事,都被这些眼光短浅之人搅和了,不能重惩彼辈,往往还要怀柔,真是让人痛恨!”
但往往越是这样的民众还越要怀柔教化,至少处置时不能凶狠,一个孕妇被更士呼来喝去,不论对错,对更士的形象都会有极大的影响,人心都是如此,难免悯弱。民生执政之中,棘手之处最多,归根结底是谢六姐没有明确指示如何处理成年女子单身生育之故,徐子先叹道,“先你说高官牟利,我还不当回事,今日你一提,这条规矩被百姓用来逃避产假,我就知道此条规定,必须收紧了。”
“且六姐又为何不在一开始便严苛对待成年女子单身生育呢?”徐骜知道,徐子先曾参与商议此事,也不由好奇一问。“也是与法之威严有关么?”
“不是如此,又是如何?”徐子先也有些无奈,“限制非婚生育,其本质便必须限制非婚交.媾,因生育是此事的结果,只有宣布所有婚外关系均为非法,才能处罚非婚生育,否则,岂不是掩耳盗铃?但限制非婚关系,又如何限制?”
“若在敏地,倒还容易些,一男一女共处暗室,情况极少,十有八.九是有不法关系,买地这里呢?一男一女共处暗室,为什么不能是因为工作?正是因为女子外出做工,使得男女之间的接触变得极为充分,可以发生关系的场合极多,使得更士根本无法限制非婚关系的发生。不能限制其发生的事情,法律就最好不要禁止,否则遍地非法,法之威严何存?”
“再者,在谈论此事时,六姐也是有言:成年单身女子怀孕,那必定是其支配自己身子,和另一人发生关系的结果。要限制其怀孕,只能限制其和另一人发生关系的权利,也就是说,一个成年单身女子——当然也包括了成年单身男子,是否连支配自己的身体,决定自己是否和某人交.媾的自由都没有,都被衙门剥夺?”
徐子先转述谢六姐的话时,面上也浮现了一丝困惑,显然,对于这个问题,他也没有很好的答案,“如果没有,也就是说,一个成年人在买地依旧不能支配自己的身体,那么,一个成年人是否打内心能说服自己,认为这样的约束是有道理的,愿意把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让渡给衙门?”
很显然,从现有的条件来看,如果一个成年人决定自己不愿接受这种剥夺,那他依然可以享受□□的自由,因为这和吃饭、睡觉、走路一样,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能力,如果一个人自己不限制自己,衙门是绝没有办法去限制它的。而从徐骜刚才得出的‘人多短视’的结论来看,几乎没有人会限制自己的这种自由,甚至许多人还会想方设法地去创造条件,行使这种自由哩。
这是一种近乎无解的矛盾,父子二人面面相觑,谁都没有说话,看来,他们也没有破局的思路,徐骜叹道,“近日儿子在编纂历史书中,史前文明这一栏时,总情不自禁地在想,史前野人过的都是何种生活,我们人类,又是如何从当时的生理,一步步发展到如今的。想来史前野人,必定不会有当今的这些烦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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