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季知涟不假思索。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一刻,江入年觉得元宝这名字取得妙不可言。
季知涟低头,单手捏住下方元宝跃跃欲试的狗嘴,不让它够到桌上的薯条。再一抬头,看到男子和鸭子都幽幽地看着自己,她摊摊手:“我开玩笑的,那就叫——”
话音刚落,那鸭子一个鲤鱼打挺,脖子猛地往前一伸,瞬间叼走她最后几根薯条。
“……啊我的薯条!”
这就是它名字的由来了——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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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元宝和薯条也从曾经哥俩好,到又一轮互相不对付的小菜鸡互啄。
元宝技高一筹,它每次惹毛薯条被啄的屁滚尿流后,都要精准的卡点把自己送到季知涟面前,将最忍辱负重的呜咽、最哀怨凄惨的模样表演得恰如其分。
三番两次后,季知涟便觉得是薯条蛮不讲理,于是把受了委屈的可怜狗狗单独带进屋子,给它小零食安慰,并让它卧在地毯上陪伴自己码字。
元宝很得意,薯条很生气。
江入年一开始看的津津有味,后来发现薯条郁结到打蔫,饭都不吃了。于是在元宝又一次故技重施时,把它单独带到一旁严肃教育。
季知涟看着元宝被训的脑袋一点点埋进土里,心软:“狗哪有不皮的……”
江入年不为所动:“我们家的家规是什么?”
季知涟在元宝求救的目光中摊摊手,表示爱莫能助:
“……和谐友爱大家庭。”
郁郁葱葱的庭院中,风哗然穿行过摇曳晶莹的草尖。橘猫在上蹿下跳的扑一只伶俐的菜粉蝶,薯条在鱼塘里畅游洗澡,夏日的阳光将男子温润的侧颜渡上一层淡金色。
季知涟与他并肩而立,一切都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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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女性的史诗》一经问世,便引起激烈探讨,犀利冷静的笔触和胶卷拍摄的黑白照片互为诠释,争议与反响将这部纪实文学推向另一个高峰。
季知涟做她心中正确的、该做的事情。就像种一棵树,先从种子开始浇灌,然后松土施肥、悉心培育,待到它开花结果的那一天,她只需静静的看它走向远方。
陈湖背着双肩包几次登门造访,美曰其名找江入年聊公司事务,但包里那些绝版古籍、稀有乐高,无一不是季知涟感兴趣的。陈湖投其所好,两人越聊越投机,成为创作上志同道合的朋友,已在筹备合作新的片子,这将成为陈湖最期待的作品。
刘泠对她书中谈及到的一些地点很感兴趣,她打算带着自己的摄影师先去探探路,看有没有做成纪录片的可能性。
日子过的充实又有条不紊。
季知涟喜欢这样的生活,她工作的时候,习惯独自在家看片,阅读,喂狗。简单专注的度过一天,基本不出门。
需要出门的是江入年,他每年有一半的时间要外出拍戏,接的都是好本子。他在换场间隙给她发消息诉说想念,他尽量将工作集中完成,确保一年中的另一半时间,能完完整整空出来。
他要与她一起踏上旅途。
这是他答应她的,也是他无比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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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知涟喜欢远行。
在远行中,她的每一个毛孔都是打开的,敏锐的感知触角扬帆起飞,时刻准备着要迎接陌生土地上充满生机的一切。
她已不是十八九岁的年龄,却觉得这是自己当下最好的年纪。她能爱,想爱,敢爱,有人能稳稳接住她的爱,与她一起体验生命的丰富质地,并从中得到愉悦。
她在他眼中看到真实又清澈的自己,这让她燃起熊熊斗志——她每年都要带他去探索未知的新事物。
江入年欣然配合。
他了解她,知道精神联结对她的重要性,旅途能带给她充电般的新鲜活力,他喜欢看她能量充沛的模样,也对她走过的路充满兴趣,那些她兴致勃勃说起过的,他都一一认真记在心里。
今年的旅途是东南亚地区。
先抵达琅勃拉邦,一座炎热又质朴的小城。
江入年已经学会开摩托,现在由他载着她,在高山环绕的城镇上自由驰骋,明媚炽烈的风扬起她的长发,她吹出孩子般快乐的口哨声,往往刚吹了前半段,他能好整以暇接力过后半段,或与她一唱一和,成为异国的两只蟋蟀合唱团。
他们去逛夜市,在异国他乡中完全就是一对隐于人海的普通恋人。两个人穿着短袖长裤人字拖,一人拿着一个不同口味的冰激凌吃着,然后交换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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