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在铖心情很好:“可以。”
这条路很僻静,或者可以说这座楼盘很僻静,抬眼一望,没有灯光,江在铖问:为什么选择这个偏僻的住所。林夏只是笑着说:因为没人会来。
林夏提着裙摆,走在前面,路灯的光将她的身影拉得斜长,左手边,江在铖手里拿着外套,慵懒地走着,地上,人影重叠。
他们都没有说话,似乎却又和谐地不需要任何语言。
这条路很长,灯光昏昏暗暗,在林夏的脸上打下了一层淡黄色的微光,江在铖微微侧眸便可以看见她扬起的侧脸。似乎有一种感觉突如其来一般占据在心头,很熟悉,像十年阔别了十年而来。
十年前林初给的感觉,为什么十年之后却在林夏身上感觉到了?她们是姐妹,所以才会相似,一定是这样。江在铖给了自己这样的解释,似乎他忘记了,林初和林夏是天底下最不相像的姐妹,除却外貌。
林夏走得很慢,似乎还是没有适应脚下的鞋子,提着裙摆,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她蹙着眉头,语气是江在铖从未听到过的幽怨:“女人何苦为难女人,高跟鞋简直是女人的灾难。”
林夏想,她的脚踝一定肿了,不知道明天还可不可以穿得下鞋子。
如果是林初的话,就算是穿着走一天也会很优雅地莲步婀娜,再看看林夏,脚下虚浮,有些踉跄,好几次江在铖都有中要想去扶她的冲动,不过现在也没有观众,似乎他们之间不适合这样的亲昵,只好作罢。
江在铖看着林夏一脸苦恼埋怨,有些哭笑不得,他回答:“发明高跟鞋的是个男人。”
在江在铖意识里,高跟鞋是女人的必需品,可以说女人可以不需要一个男人,但也一定不能抛弃一双高跟鞋。怎么到了林夏这里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林夏笑了,笼在昏暗灯光下的脸庞似乎一瞬间明亮起来,说话的语气很是狡邪:“果然男人生来就折磨女人的。”
林夏做的是女性周刊,将男人定义为折磨女人的工具似乎早就成了她的职业惯性。像江在铖这类型的,就更是女性同胞的灾难了,不说远了,刚舞会上的那个张静海,不就是受他荼毒的例子吗?而且林夏想,林初早晚也是一个,想到这里林夏的心情不由得就更好了,笑容也更肆意了,脸颊的酒窝很深,和盛了酒一般,倾醉了人。
江在铖看着她笑着的测量,几乎脱口而出:“林夏,以后多这样笑,别总阴着一副脸。”其实林夏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很亮,和这夜里的星子一般,只是她很少真正意义上的笑。
原来,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儿的形状,酒窝很深,不像林初那样清浅。为什么江在铖总是莫名其妙地将她们放在一起作比较,到底他是在谁身上找寻谁的影子,他兴许还不知道。任凭是个再无所不能的人,也掌控不了自己的心。
江在铖的话音才落,视线还留在林夏的脸上,她却突然收敛起了所有的笑意,冷冷勾着唇角,恢复了一贯的清冷:“是吗?我不认为有什么不好。”
然后,林夏似乎刻意加快了脚步,与江在铖拉开距离。林夏便是如此,一旦她认为自己的领域被人入侵,便会将自己更严实地裹起来。
她在刻意划出一条线来,隔离他们,这一个认知让江在铖莫名地觉得很不舒服,却有找不出理由,林夏这样做也没有不对,他们之间本来就是虚情假意,他又以什么样角色去计较。
江在铖看着前面走得别扭踉跄的林夏,有些啼笑皆非,笑意还停在嘴上,就听见一声——
“啊——”楼倒里的声控灯一下子亮了一大半,可想而知这一生尖叫有多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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