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这个女人可不是一般人,还是个公众人物。”
“这我不管,只要是野味就行,会伺候男人就行。”男人顿了顿,“给,事成之后,我们经理满意了,另一半就汇到你户头上。”
“怎么就这一点,昨天我们说话的可不是这个价。”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收了两头的钱,是你找上我们的,这女人也不着调什么来头,还敢要那个价,要是不满意,你把人带走,酒吧里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非要要个来历不明的?”
“算了,算了,这这个价。”男人嘱咐,“最好让这个女人吃点苦头。”
“少罗嗦,那边还赶着要人呢。”
暗无天日,月黑风高,确实适合这见不得光的勾当。
男人各朝一边走了,海风安静了一些,又乍起,反反复复。
啪嗒——房间里一丝光线也没有,江在铖习惯性地将所有灯光都点亮。顿时如白昼。
他已经不喜欢黑暗了,因为某个人不喜欢。
脱了外套,随手扔在沙发上,江在铖边走,边解着领带,丢随手丢了一地。
可怕的习惯:某人喜欢乱糟糟,绝对受不了整齐。江在铖大概已经没潜移默化了。
暗红色的漆木酒柜里,江在铖挑了瓶最烈的佘龙兰。慵懒地斜靠在沙发上,衬衫微微常开,锁骨若有似无,淡黄色的灯光将他的皮肤照得尤其白皙。
酒杯在手中摇曳,酒杯上白皙的手指被杯中鲜红的液滴染得蔷薇一般的红色,几分妖娆的美丽。他一口饮尽杯中的酒,入口甘冽,眉头微蹙,手指按在眉间,却疏散不开阴翳。
放下酒杯,他斜靠着沙发,眸子正对着天花板上那璀璨的琉璃灯,那样灼热,那样刺眼的光,却没有将那双黑沉的眸子照暖一分,黑地沉,冷得彻骨。微微合上眼,长长绵密的睫毛在眼睑上打下一层青灰色的暗影,有种孤寂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