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杯被劫走,江在铖抬眸,幽暗中的眸子像两点亮光,似乎要耗尽所有的亮度,他收回手,不置一词,只是拿起桌上的瓶子,继续不皱眉头地灌酒。
秦随风将杯中的就一饮而尽,又要去抢江在铖的瓶子,可是被江在铖冰冷的眼神吓得立马收回手,现在的江在铖简直就是地雷,他真不敢踩,但是依照江在铖这几天的生活习性,抽咽喝酒,不眠不休,早晚会半死不活地躺倒手术台上去,他拿本来就不怎么健康的胃,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折腾,秦随风再三思考,还是为了江在铖的胃,江在铖的命,踩一回地雷,他一副壮士断腕的模样,一股脑说:“你去找她吧,每天这样买醉,就算喝死了,她也不会知道。”
不就是一个女人吗?至于吗?凭江在铖的条件,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这样为了一个女人将自己整的人不人鬼不鬼的,真怀疑江在铖这厮的出息都让狗啃了……
自然这话秦随风也只能在心里腹诽腹诽,要是被江在铖知道了,那先进医院的就是自己了。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江在铖半生不死。
秦随风的地雷确实踩得准,江在铖的地雷就是林夏这两个字,江在铖立马起反应了,停了手里的杯子,仰头冷笑,那笑真够冷:“找她?说什么?有什么可以说吗?那天她说的都是事实,我无话可说。”他自嘲地扬唇,握着酒瓶的手指微微泛白,往日犀利沉冷的眸子,如今凉得一塌糊涂,全是浓浓的嘲讽,“是因为我,林初才对她动手,也是因为我她才受伤,她需要我的时候,愿意相信我的时候,我却害她断了一条腿,这样的我还有资格吗?”
已经没有资格了,一刀两断,两不相欠,林夏这八个字已经让他毫无退路了。
林夏的腿断了,连同他们之间最后一点牵连。
秦随风真是看不下去了,这样自暴自弃的江在铖简直是让人抓狂,他一把夺过江在铖的酒瓶子,江在铖却还是一副死灰模样,秦随风大怒:“有没有资格不说清楚怎么知道,去告诉他,你爱他,你愿意为她,都比你一个人在这买醉来得好。”
幸好是在这不见天日的角落里,要是被听风那些兄弟们看到江在铖这幅鬼模样,以后还混不混了?
江在铖为什么不长长出息这个东西?
他自己为什么要长义气这种东西呢?
真是让人不爽!
江在铖还是一副雷打不动地颓败模样,竟然连愠色都没有,坐在那里自贬自弃,自我嘲弄:“可是她不稀罕,我的所有她说她都觉得恶心,我还能怎么办?我甚至不敢见她,不敢看见她看我时眼里流露出来的厌恶,那会让我自己更恨我自己。”
江在铖第一次觉得自己这样无能,这样不堪一击,他现在甚至害怕起与林夏相关的任何了。
秦随风恨铁不成钢,饮恨败北地痛心疾首:“那就这样不死不活下去吗?成天除了喝酒就是偷偷躲在她的病房外,像个傻子一样看着。江在铖你真是蠢到一定级别了。”
这个傻子,秦随风都快看不下去了,大半夜地跑到林夏的病房守到天亮,天亮后就跑来喝酒,除此之外,什么也不干。待在人家门外不敢出声,喝醉了就一直嚷嚷人家的名字,真是白痴到了一定的程度。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秦随风打死也也不敢相信,他二十多年膜拜的偶像居然是这么个白痴。
白痴男人既然坦荡荡地承认:“我是很蠢。”秦随风绝倒,江在铖这种男人居然亲口承认自己很蠢,这简直比太阳打西边出来还让人惊悚。还有更惊悚的,某个已经半醉半醒的白痴继续自怨自艾,“可是能怎么办?我想她,想见她,想守着她,可是她不想。”
她不想?所以你就跟只夜猫子一样,天天守在人家门外?秦随风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寻思一番,还是改变劝说方案:“那那天晚上的事你不想弄清楚吗?那天晚上明明是她,是她送你回的宾馆。”
秦随风想着,要是那天晚上真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也许这会是江在铖的转机,想起林初那个搞破坏的女人他就来火,女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真是坏了他兄弟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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