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瑾自个儿穿越过来的这些天,倒腾的东西还填不满箱子的一个角落。
其实沈瑾大可不必管这些零零碎碎的杂物, 原身瑾姐儿也没多看重它们。但沈瑾觉得, 人有时候就图一个念想,自己用了她的身体,也算多多少少尊重一下原身的过去吧。
尤其是那件织金红锦襁褓, 可是重中之重,必须带上。
襁褓旁边放着的是几颗玉石珠子, 质地光泽, 一看就知不是凡品。
珠子是送嫁队伍临出发前一晚上,金嬷嬷特地送过来的。
跨过了整个下人院, 深夜敲响沈瑾的房门。
“好女儿,我就不进你屋了。我来就是给你一个东西。”金嬷嬷摊开攥紧的手, 掌心里躺着几颗玉珠子,在夜晚烛火的照耀下, 闪着五彩光芒。
“这宝物是我当年在河边捡到你时,从你襁褓里发现的, 总共十个, 我留五个, 给你五个带走。将来到了都城, 若是想念娘,就看看这珠子啊。”
金嬷嬷嘴上说的好听, 还抹了抹眼角,但实际上这句话应该这么听:
‘你个小丫头,就算去了都城,该给我的三两银子,一个子都别想昧下。我手里可攥着你的命根子咧。’
这珠子,但凡有眼睛的,都看得明白,非常值钱。
金嬷嬷这么贪财的人,能收在兜里十年没动,实属稀奇。
为什么金嬷嬷这么多年没拿去当铺卖掉呢?
其实十年前差点儿就卖了,纯因金嬷嬷的一念之差。
这玩意儿看着就贵,小丫头片子衣服里藏着这好东西,怕不是来头不小?我若是留着珠子,将来她家里人寻过来了,我就发大财啦!
嘿嘿嘿嘿~
金嬷嬷手里存不住钱,手头拮据乃常有的事,这些年不是没打过珠子的主意,但都靠这份贪婪硬生生地忍下来了。
如今到了沈瑾终于要往都城飞的时候了,金嬷嬷知道自己这些年对她不算好,情份绑不住她,所以才肯拿出来这些玉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