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这是我小儿子新娶进门的儿媳妇,呐,好看吧!”
国公爷头抬老高,得意的不行。
“好看好看,自是国色天香啊!与武小公子配极了。”
店家一边奉承着,一边让店小二转告后厨房,做四份武爷要的菜出来。
“后头跟着的,是我儿媳妇带来的贴身丫鬟,跟着一起吃。”
国公爷想到夫人徐二娘好像格外看重这两个小丫鬟,早上用膳的时候都特意让这俩一起上桌吃饭,这会儿他也打算让沈瑾两人一起跟着吃,这样晚上回去,就可以向夫人邀功。
嘿嘿。
“谢国公爷。”
沈瑾带着叶果一起,拜谢着行礼。
不知道原身这个憨爹,到底是怎么个性子,希望不会在她给原身报仇的过程中使绊子。
沈瑾心里默默想着。
没过一会,四份驴肉火烧和粉丝汤就上来了。
热气腾腾的,又香又脆,确实好吃,难怪国公爷念念不忘
在没有现代化学添加剂的古代景朝,竟然能做出这么迷人的美味,实属惊艳,比现代狂加科学手段后的迷魂美食,还要好吃。
沈瑾咬第一口,就睁大了眼睛,唔!
好吃!
这大晚上出来的,值了。
三两下,沈瑾就吃完了半个驴肉火烧,美味地舔舔嘴角。
国公爷立即就注意到了沈瑾,还以为南边来的姑娘都跟秋儿似的小鸟胃,没想到这个小丫鬟还挺能吃的啊。
哈哈哈哈好!这才是咱们国公府的人嘛,就要这样大口吃肉。
这性子,和他国公爷很像。
国公爷满意地捋一捋自己的胡须,胡须是去年为了给儿子娶媳妇,面子上好看,特意追潮流,蓄的。
这家小脚店的驴肉火烧勾得人吃了一口还想下一口,没一会儿,沈瑾就炫完了自己盘子里的一份,顺道再舀一勺粉丝汤润润嘴。
旁边的叶果和秋娘,地地道道的纯景朝南方人,完全符合国公爷记忆中的刻板印象,标准小鸟胃。
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吃,这会儿沈瑾都吃完了,那主仆俩人还只吃完了三分之一。
叶果的速度稍微快一些,驴肉火烧即将消耗掉二分之一,毕竟她的饭量比秋娘大一些。
国公爷也吃完了火烧,正呼噜呼噜地喝汤,喝得满面红光。
沈瑾看着自己面前的空盘子、空碗,打了个饱嗝。
哎呀,高估了原身这具身体的胃,一份火烧、一碗汤就吃饱了。
外头夜市里还有那么多好吃的宵夜呢,闻着就香香的,刚才路过,还瞅见了西域孜然肉串。
要是换成她自己的现代身体,还能再干二十串,不在话下!
沈瑾摸了摸凸出来的腹部。
哎不行不行,原身这具身体真的吃不下了,撑得慌。
嗝!
晃动间,沈瑾又打了一个饱嗝。
这个嗝没忍住,声音有点响,秋娘、叶果、国公爷他们都听见了。
“哈哈哈哈哈哈,瑾姐儿你哈哈哈哈哈。”
叶果笑得差点滚到桌子底下,手里的火烧饼没拿稳,掉到了盘子里。
“噗呲————”
秋娘也笑出声来,好悬及时捂住了嘴,为了不丢自己丫鬟的脸面,连忙背过身子,但颤抖不停的肩膀出卖了她,她笑得可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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