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米安坐到吧台位置,敲了敲桌面道:
“一杯‘情人’,一份土豆泥,一份猪油小牛肉片,一根猪肉香肠,一个可颂。”
“情人”指的用甘蔗糖浆酿造的“糖酒”加冰加水,属于因蒂斯各个酒吧通用的黑话。
没多久,卢米安喝上了琥珀色的甘甜酒液,吃上了浓香诱人的猪油小牛肉片。
他边品尝着美食,边听着舞池那边的歌声,时不时摇摆身体。
这时,跟随布里涅尔男爵的一名黑帮打手坐到了他的旁边。
卢米安侧过脑袋,望了对方有明显血瘀痕迹的额头一眼,笑着说道:
“第三次见面了吧?怎么称呼?”
那打手略显拘谨地回答道:
“叫我路易斯就行了。”
又一个路易斯……卢米安暗自笑了一声。
在因蒂斯共和国,路易斯和皮埃尔、纪尧姆一样常见,而卢米安见识的上一个路易斯以男人的身体生下了孩子。
路易斯看着卢米安拿起可颂面包咬了一口,故意拉近关系般道:
“我请你吧,这还是你第一次到我们微风舞厅玩。”
“好啊。”卢米安很少假装客气。
路易斯要了一杯黑话是“魔鬼”的糖浆柠檬汽水酒,抿了口道:
“你住在‘金鸡旅店’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