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布局与其说是简洁,不如说是原始的粗糙。
耗时耗力挖出复杂地道,却对住的地方不加任何装饰。
再联想到地上被水泥、液态金属灌入的蚁巢,这个凶手对地下空间的情感异常复杂。
也不排除一种可能。
挖地道的与入住的不是同一人,或者本来有同伙一起开挖。
以乔治史蒂文的生活轨迹,从前年入职伦敦电报公司开始,他不会有时间再来挖地道。
假定这里属于史蒂文,他要不就是有帮手,要不就是早几年已经挖好了林中密室。
莫伦问:“如果您离开自建的屋子,也知道不会再回去,能舍得把它变成垃圾堆吗?”
阿卡曼想了想,摇头。
“我做不到,以前投入了心血与力气,最多就是让它空关着。极端点,一把火烧了都比弄成垃圾场要好。”
莫伦心说一般人是这样想的,凶手思维显然异化了。“我们把房里所有的东西都带走。”
“好。”
阿卡曼取出三只空麻袋,不问是否有必要全部打包。
如非亲眼所见,他绝不相信熟悉的森林里藏着避人耳目的地下密室。
这种离谱的事情都发生了,搬空凶手卧室压根不是奇怪要求。
一起动手,连发霉的面包与使用过的手帕都没放过,全部带走。
两人负重返回地面,刚好到了限定的一个小时。
麦考夫在洞口挥了挥报纸,以示欢迎回到地上世界。
这不是普通报纸,它是一份证据。
麦考夫:“之前,我从地下卧室还顺了一张报纸上来。报纸有几枚沾了油墨的指纹。我刚做了比对,与乔治史蒂文的右手食指、拇指指纹吻合。”
如今讲究的家庭 ,管家会在主人读报前熨烫报纸,防止油墨浸出弄脏主人的手指。
乔治史蒂文读报时没这种条件。他的手指沾染墨迹,按压在报纸上。
麦考夫眼尖,把这份报纸先带了上来。
莫伦暗道印刷技术不好也是有好处的。
手指沾到油墨后留下的指纹,其清晰度较高且保存时间较长。
如果手指干净直接按压纸面,时间超过一周就很难提取到清晰痕迹,更别提时间过去一个多月。
莫伦表示恭喜:“您证实了洞底密室与乔治史蒂文的直接关联,真是一个好消息。”
麦考夫顿觉不对,百分百肯定这句夸奖是欲抑先扬。
莫伦放下麻袋,“我把史蒂文卧室内的所有物品都带上来了。”
麦考夫不意外。
他早就猜到莫伦会把这些全带上来,凶手的个人物品里可能藏有线索。
莫伦:“我认为需要对所有报纸做一遍指纹检测。哪怕测不到清晰图案,也要瞧一瞧那张的指纹最多,那可能代表了乔治史蒂文最在意的事。”
设想一下那个场景。
史蒂文睡在地底草堆上,一遍又一遍去看同一张报纸。它总有某个特别的地方,才叫人反复阅读。有特别之处,就可能指向作案动机。
麦考夫蓦地嘴角一僵。
百密一疏,他怎么忘了要做这种检测!
或许是下意识不愿意去想。与跑东跑西的体力活相比,没有创造性的重复劳动更令他生厌。
麦考夫:“或许,您愿意不吝指点我某种高效检测法?”
莫伦遗憾地摇头,她也想提高速率,但现在没有电子扫描检测仪。
“抱歉,我只会笨办法,一寸一寸用显形粉扫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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