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郡如今太平得很,连蟊贼都不多见。亲卫们整日操练,闲得很闷得很,正好趁着此次肃清野兽练一练。
姜韶华又笑着吩咐蔡县令:“你只管回县衙,当你的差事。等过个七八日再来。”
蔡县令也不多话,干脆利落地应了,领着百姓衙役们回县城。
……
隔日一早,天刚蒙蒙亮,三营亲卫们便已进了山。
六百亲卫,五十人一队,一共分为十二队。每一队,又以十人为一组。如此,既灵活机变,又能保证遇到猛兽时人手充足。
亲卫们人人都穿着软甲,带着弓箭,手中持着长枪或长刀之类的利刃。
姜韶华今日没有上山,在营寨里坐镇。宋渊领着两百亲卫守着营寨。
姜韶华和陈瑾瑜凑在一起,看小花喝奶打嗝在地上翻滚,一看就是小半日,轻笑声不断。
到了下午,亲卫们陆续下了山。拖下山的血淋淋的猎物,很快堆积成了一座小山。
山羊野鹿鸡兔之类的基本没有,多是獐子豹子一类,还有两头露着獠牙的大野猪。
这些野物,就这么白白扔了也可惜。
姜韶华想了想,吩咐亲卫们将野物剥下皮毛,带回去可以制成衣物,给亲卫们冬日御寒。
肉食太多,便是有八百人一起努力吃,也吃不完。姜韶华打发亲卫送两车肉去县衙,让县衙上下打打牙祭。
一连七日,都是如此,山林里都快听不到野兽鸣叫了。
面色红润的蔡县令来了山下,乐呵呵地说道:“多谢郡主令亲卫营进山猎猛兽。这几日,臣跟着吃了好多肉,胖了一圈。”
姜韶华抿唇一笑:“本郡主在郦县逗留了这么多日子,也该启程了,就不回郦县县衙了。”
“等春耕一过,开辟药田一事,就可以开始了。”
蔡县令正色应是。
正说着话,孟三宝一脸兴奋地来禀报:“启禀郡主,刘统领说今日在山中有一收获,要来亲自禀报郡主。”
说稳重也好,说有城府有心计也对,总之,刘恒昌平日行事四平八稳,很少主动来禀报事情,能用“收获”二字,就更难得了。
姜韶华好奇之心大起,含笑道:“请刘统领进来。”
蔡县令很有眼色,立刻起身告退。
片刻后,刘恒昌进来了。
身后除了黄信等亲兵,还有一个年轻的亲卫。
姜韶华记性极佳,过目不忘。目光扫了一眼,脑海中闪过一个名字:“这是李天喜?”
刘恒昌笑着拱手:“郡主好记性。”
两千多亲卫,能被姜韶华记住脸孔并叫出姓名的,当然有些特别之处。这个李天喜,不是亲卫营的老人,而是三营新近招募的人。李天喜的亲娘,是刘恒昌的堂姐。
也就是说,李天喜是刘恒昌的外甥。
刘恒昌对自家外甥,也算照顾。此次随行,便将李天喜一并带了出来。
“李天喜,你自己来说。”刘恒昌笑着吩咐。
李天喜今年十八岁,个头不算高,相貌也生得寻常,胆子倒是足实,见了郡主也没畏怯。闻言上前两步,大声道:“启禀郡主,我今日寻到了一窝苍鹰雏鸟。”
第213章 雏鹰(一)
“我爹在军中做过斥候,有驯鹰的能耐。可惜六年前打仗时受了重伤,不能再上马了,只得从军营里回来。”
“那时候,我才十二岁。我爹在家中闲着无事,教导我斥候的功夫,还将驯鹰的本事都教给了我。我在家中学了六年。”
李天喜到底是热血少年郎,提起自己的长处,一双眼熠熠闪亮:“这一窝雏鹰,都刚出生。正适合用来驯养。花个两三年的功夫,便能派上用场了。”
姜韶华听得兴致勃勃,张口问询:“雏鹰驯出来,能做什么?”
李天喜笑着答道:“苍鹰飞得高飞得远,可以巡查地形,可以抓捕猎物,经过特殊训练,还能传信示警。当年我爹在斥候营里,就有一只驯好的苍鹰。每次出去探路,苍鹰都能派上用场。我爹也因此避过多次危险,还保住了一条命。”
姜韶华心里一喜,倏忽起身:“雏鹰在何处?带我去瞧瞧。”
李天喜心头也是一热。自己的能耐本事,能得到郡主如此看重,对他来说可是一桩好事:“就在外面军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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