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是恒星,你管这叫修仙?

金丹是恒星,你管这叫修仙? 第146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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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魔孽来,他也无法刷怪,获得经验条。
而这时,远处的大漠之中,出现了两道穿着铠甲,破破烂烂的身影,吸引了齐原的注意。
远处。
“咳咳……”张胜看到巍峨的城墙,双眼湿润,“终于到了。”
张胜身边,断臂的陈角面色苍白无比,他把水递给了张胜。
“胜哥儿,把水喝完,我们兄弟俩拿下无归城!”
那一水袋的水,是他俩仅剩所有的水。
作为支援无归城的大军,宋字营共有一千七百二十三位士卒。
统率的将军姓李名焕,乃是大夏曾经赫赫有名的将军。
无归城,已经有十余年,没有回归大夏疆域。
乃是失守的十万八千城之一。
半年前,大夏国君耗尽国力,征召了一支白发苍苍的老兵赶往无归城,便是为了把无归城重新拿下。
可惜,来的路上,他们遭遇了魔孽大军。
两者发生了碰撞,唯有张胜和陈角死里逃生,从尸体堆里醒来。
醒来的二人,身受重创,也要赶往无归城,把大夏的军旗给插在城墙上。
只要军旗插上,那么便代表着,无归城,还属于大夏一日。
无归城,便不算彻底失陷。
凡被魔孽占据超百年以上,此城将彻底不归人族所有。
除非再占之,镇守长达百年。
这何其之难?
兵来无归城,便没有退路,甚至连补给都没有。
在大夏国,也流传着这样的话。
当踏上无归城的路,他们的寿命,便只剩下一月而已。
“可惜,军旗无法一直插在无归城头。”陈角满脸失落。
他原本是镇上杀猪的,祖祖辈辈都杀猪。
他的堂哥与父亲,都死在了无归城。
家里只有他一个人。
张胜则是镇上的捕快,父亲是捕头。
对陈角来说,张胜算得上含金钥匙出生。
张胜自小喜欢当游侠,鲜衣怒马。
这一次,张胜不听父亲劝,偷偷从军,来到了这里。
张胜看着无归城,满脸激动:“无归城,已经有十余年没有回归大夏,只要我们将军旗给插在城墙,大夏军民,一定会群情慷慨!”
张胜的爷爷也死在无归城中。
他是家里最小的,有大兄照顾父亲,所以他才来此。
两人的伤势很重,说话着,鲜血就从嘴角溢出。
“能够与我风骨犹存的大夏先辈埋骨一地,此生也无憾了。”陈角虽是屠夫出身,但向来喜欢咬文嚼字。
“唯一可惜的是,我们无法给先辈们竖墓。”张胜说道,把朴刀拿出,目光也变得刚毅起来。
进入无归城,他们将会遭到魔孽的围攻。
必死无疑,就算没有魔孽,他们的伤势,也活不过十日。
而这时,突然间,张胜瞪大了眼睛:“城墙上怎么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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