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军工大院

五十年代军工大院 第28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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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小意外,厂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只要不出事,这年头对司机喝酒开车没啥处罚。
三九天喝点白酒是很多司机的取暖手段,大家都能理解。
可是如今正值年末,厂里的所有工作都进入了冲刺阶段。
全厂都在加班加点赶生产的时候,鲍旭却驾驶着叉车把仓库的大门撞倒了。
而且他当时刚从罐头车间装了20箱苹果罐头。
他这一撞不要紧,20箱,共计480瓶罐头,也几乎全被撞碎了,幸存下来的不足20瓶。
哪怕只计算成本价,这些罐头也要三四百块了。
无论意外是因为什么发生的,厂里对鲍旭的处罚必然轻不了。
……
事情的后续发展与很多人料想的差不多,厂里很快便做出了开除鲍旭的决定。
上次发生火灾的时候,有连带责任的安全员全被开除了,这次鲍旭是第一责任人,将他开除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厂里尚未将开除鲍旭的决定公布,公安就率先上了门。
鲍旭的父母似乎已经料到了儿子会被食品厂处置,在事情发生的第三天,他们报了公安。
要求公安出面调查。
但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天,即使鲍旭真有醉驾情节,也查不出什么线索。
被公安问到时,当时在场的几个工人,都回答得模棱两可。
大家平时的关系不错,即使有人觉得他醉驾了,也不好意思站出来证实。
医院的医生只能证实鲍旭喝了酒,时下对醉酒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鲍旭被送来时不清醒又受了伤,医生更倾向于他是因为遭受重击才短暂昏迷的。
唯一能给出明确证词的,只有同样受伤住院的小许。
他愿意出面指认鲍旭喝醉了。
小许是装卸班的工人,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因为这次事故,造成手腕和指骨骨折,治好以后能正常生活,却不能提重物。
而装卸工是个体力活,他还是个临时工。
年纪轻轻就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算是被鲍旭砸了饭碗。
人家能不恨他吗?
“那鲍旭明明就是喝酒出事的,厂里应该将鲍旭开除!”
“刘汉民,你不在车间工作,来这里掺和什么?”蒋文明头疼地问。
这刘汉民因为2.27火灾时玩忽职守被开除,后来又将功补过,重新返厂上班了。
“我是许建伟的舅舅!”刘汉民站在小许的家属阵营里,义正言辞道,“对这样喝酒误事的人就应该开除!”
鲍旭的父亲说:“我儿子是叉车司机,夜里气温低,他喝酒是为了保暖!我家鲍旭是一斤的量,那水壶里的酒总共还不到二两,怎么可能喝醉?”
“那他为什么无缘无故往仓库大门上撞?”刘汉民问。
“我儿子当时身体不舒服!”
醉驾发生事故肯定会被厂里开除,但因为身体不适才出现意外是可以被原谅的。
“汽车司机年年体检,他身体要是不好也当不了司机!”刘汉民质疑道,“他既然身体不好,是怎么当上的司机?”
“我儿子身体挺好,但他连续上了两个月的夜班,哪个好人能受得了?”
刘汉民讥讽道:“罐头车间的夜班工人,哪个不是上了好几个月的夜班?大家都没事,就鲍旭出事了?出事的时候还喝酒了。”
“鲍旭跟罐头车间的工人能一样吗?”老鲍急赤白脸道,“罐头车间的工人大多住在食品厂的家属院,但我们家住的是从街道租来的房子!不但临街挨着菜市场,还跟七户人家挤在一个院子里。白天吵吵嚷嚷的,根本就没办法好好休息!”
食品厂的工人分白班和夜班,所以为了保证夜班工人能够正常休息,后勤科要求家属院格外关照有夜班工人的家庭。
凡是有夜班的工人,都可以在家门口挂一块“今晚夜班,禁止吵闹”的牌子。
挂了牌子以后,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不许去人家门口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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