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自己身体变冷,变僵硬,发臭。
    整整三天,还是林家的保姆,发现她死在房间里。
    呵呵,就是口中宠爱自己的家人啊。
    在林露露的挑唆下,他们不给自己下丧,还是通知亲生父母林庄成一家来帮她收尸。
    也不知道他们得知女儿死去的噩耗后,怎么从小城镇到陌生的大城市。
    林歆欢在见到他们的时候,狼狈不堪。
    林庄成膝盖处的裤子上破了一个大洞,手肘上有几处擦伤。
    自己12岁的弟弟,走路一瘸一拐的。
    三人看着尸体痛哭,不顾两方阶级的巨大差距。
    怒吼:“你们答应过好好对待欢欢的,我才没把欢欢接回家,你们怎么敢...”
    吴秀丽哭嚎,一点也不嫌弃,紧紧抱住发臭的尸体:“早知道就该强硬的把你带回家,欢欢,妈妈来了,欢欢不怕。”
    林歆欢才知道,原来当时林家舍不得养了二十多年的她,向林庄成他们保证,一定会照顾好两个孩子。
    他们可以给两个孩子更优渥的生活,更光明的未来。
    林庄成看他们信誓旦旦的保证,也担心欢欢接受不了生活上巨大的落差,便同意了。
    推辞林崇瑜递来的五百万:“只要你能把孩子照顾好,这些钱收回去吧。”
    林崇瑜也不是个会塞钱的人,端着霸总的架子,既然他不要,就算了。
    看着他们把自己下葬,伤心欲绝的样子,林歆欢失去知觉,穿越到古代。
    等车上播报到达终点站后,林歆欢随着人流下车。
    迷茫的看向四周,怎么走?
    她只知道父母住在神山镇,还有埋葬她尸体的地方。
    回家的路她还真不知道。
    “闺女,坐车不。”
    “闺女,去哪里?叔送你。”
    开着三蹦子,招揽生意的叔叔阿姨们,立马围了上来。
    与小镇格格不入的林歆欢一下引起了小镇居民的注意。
    镇上,就那么大点地方,可以说家家户户的人都认识。
    走几步,一个表姨。
    走几步,一个老舅。
    出门散步,一圈下来,得打十多次招呼。
    林歆欢第一次受到如此朴实的热情。
    抿唇,乖巧笑着:“我去林庄成家。”
    林庄成?
    不就是在镇上传遍,抱错孩子的那家吗?
    众人面面相觑。
    听到一耳朵的路人,脚步不由的向前几步,侧着耳朵,希望听得更多些。
    当时消息,被他们闲谈了整整一个月。
    看人家养闺女走后,亲闺女也没回来后。
    他们以为再也没有后续。
    难道...眼前这个是林家亲生的那一个?
    似乎想从五官中,看出与林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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