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把女儿嫁到柳家, 他们以后岂不是三年五载都见不到女儿一次了?
见杜家愿意促成婚事, 只担心日后见不到女儿,这才犹豫不决的情况后,柳湘莲姑母主动给杜氏夫妇喂了一颗定心丸。
她对杜氏夫妇道:“我那侄儿每年都会来探望我这个姑妈的。若婚事能成,日后让他们小夫妻回来探望你们老两口,也不是什么难事。”
“你们都知道, 我们湘莲是开镖局的。想来北边,可以和镖局的人一起过来。”
“如此一来, 既能保证安全,又能减少花费, 便宜得很,贤伉俪根本就不用担心骨肉分离, 不能见面的问题。”
在柳湘莲姑母的百般撮合下,这桩婚事终于被促成了。
因为柳湘莲在京中没有直系血亲,所以他并没有选择回京办婚事。
他选择直接在北边跟杜氏完婚,毕竟姑母和岳父岳母都在这里。
在新婚后,柳湘莲与新婚妻子又分别在岳父岳母家里和姑母家里住了一段时间。
夫妻亲昵,亲长和善,着实乐业无比。
待到寒霜覆地、草木枯萎时候,柳湘莲才采买了皮毛物产,吩咐家人收拾行囊,又与姑母一家、与岳父岳母一家饯行。
在这之后,他带着妻子与兴隆镖局押镖的队伍一同南下归京。
至于柳湘莲家祖传的那把龙吞夔护、珠宝晶莹[1]的鸳鸯剑,也被柳湘莲送与杜氏作为定情信物。
在收到柳湘莲送她的鸳鸯剑后,杜氏曾把宝剑拔出来欣赏。
柳家的鸳鸯剑剑鞘里面并非只有一把剑,而是有两把冷飕飕、明亮亮、宛若秋水一般的宝剑。
这两把宝剑,一把上面錾着“鸳”字,另一把上面錾着“鸯”字,寓意极佳。
怪不得柳湘莲把这东西当做定情信物送给杜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