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女领主

中世纪女领主 第52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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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路易莎的表情变化,大卫心想,传闻果然没错,精油是路易莎郡主的喜好!
于是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就说道:“原本我们只是经营玫瑰园,也希望更多本地乡绅经营玫瑰园,用于制造精油,并没有招惹任何人。但这还是得罪了羊毛业行会的一些人,他们认为我们的玫瑰园侵占了牧羊的土地,让纺织业所用羊毛更多地只能依赖外来输入。”
“这听起来有些离谱,难道不是因为本土的羊毛没有竞争优势吗?”路易莎配合地露出疑惑语气。
这也是真话……布鲁多的确物产丰隆,养羊业规模不小,剪羊毛纺织很自然地就发展了起来。而纺织品交易一直是布鲁多集市的主角,布鲁多自产的毛纺织品,一下就成了集市的大货源。
但是,发展到如今,最优质的羊毛往往来自高登兰,以及其他少数几个地区。纺织普通布料没什么,可普罗万的毛纺织品又一向是走中高端路线的。于是或主动、或被动的,为了维持普罗万毛纺织品的市场和质量,他们也越来越多进口外国羊毛进行纺织,就像那些低地地区的同行一样。
“正是如此啊!”没等大卫继续说什么,阿尔贝立即被路易莎这句大实话引起了共鸣,大声说道:“说到底,只不过是羊毛业行会势力大,欺负我们这些小产业的人……您或许不知道,过去牧羊人经常在公地上放牧!”
“我们新开辟的玫瑰园是从伯爵那儿购买了那些公地,这才种植玫瑰的……这让那些牧羊人的主人,一些羊毛商非常不满。”
普罗万周边的人口也不少了,好地早就有主了。想要大规模种植玫瑰,要么买别人的庄园,要么就得打公地的主意。买现成的庄园,贵不说,还很难有人愿意出手。公地麻烦一些,前期要整理,但好处是想要就有。
所谓公地,就是不属于私人的一些土地,原则上都是巴尔扎克伯爵这个领主的。不过因为不适合做耕地,也没有太多资源,又或者分布零散等原因,根本不会特意去经营。一般生活在那附近的人,放放牧、打打柴,挖一些河沙、石头,只要不多,大家都默认这不算偷窃领主的财产。
偶尔有领主会上纲上线,把这些人通通抓起来。但那样发神经的始终是少数,而且一旦出现了,名声会非常差。
当然了,那样的公地一旦卖掉了,那就由公地转为了私人用地,又是另一回事了。有人找伯爵买下了普罗万的一些公地搞玫瑰园——这种小事,估计伯爵自己都不记得了。就是普罗万那边的代理人觉得是好事,写了地契文书呈给伯爵,伯爵扫了一眼就盖章生效了。
类似的文书,伯爵经常处理,能让他记住的,至少得有些‘特色’……路易莎看了眼前几个人一眼,觉得他们大概是没什么特色的。
“那些羊毛商人是羊毛业行会的成员吗?”路易莎似乎问了一个明摆着答案的问题,然后没等回答就说:“我听我的侍女说,你们和拉裴德先生非常亲密,他可是羊毛业行会副会长,难道不能请他帮帮忙吗?”
阿尔贝似乎早就想说这件事了,迫不及待道:“路易莎郡主,请容小人来说,实际上,拉裴德先生是小人的舅舅。过去几年,正是因为有他的帮助,羊毛商才没有像现在这样,毫无道理地打压我们……按照他们的说法,哪怕是领主大人,也不能收回已经是很多人生存根本的公地,所以我们得把土地还回去!”
说实话,如果不是阿尔贝的这个身份,这次来特鲁瓦本来是不会带他的。倒不是大家真那么排挤他,他这个人轻浮是轻浮了一些,但除此之外没有特别糟糕的地方,做朋友也是相当值得信赖的。只是,这次大家是为了正事来求见未来的领主的,总觉得稳重一些更好。
路易莎这才知道,这几个人为什么能打着拉裴德的名头来求见她。至于阿尔贝说的,羊毛商要求他们把土地还回去的要求,布鲁多倒是有那样的惯例法存在,但应该不适于现在这种情况。
“归还公地?他们原本是在公地放牧,对吗?”路易莎皱了皱眉:“我记得,那条法律生效的前提是,依靠土地生存者,是指在土地上修建了房屋,或者开垦出了耕地,总之要对土地进行极大的改造,他们应该没做到这些吧?”
是的,占有公地的前提是进行比较大的投资,比如说在土地上建房子、开垦耕地,还要求有一定时间才能生效——当然,也只有房屋和耕地等所在的土地,而不会外扩、辐射出一片土地归属占有者。
这其实是比较合理的,不然操作起来可能会导致土地随意被侵占。而一般来说,领主也挺注意这种事的。放牧、打柴、挖沙,甚至偶尔打猎,都不会导致这种侵占造成的实际所有权变更,所以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要是自己的土地上被人建房子、开垦耕地了,那是不可能视而不见的。
一旦这样的工作开始,领主派在当地的官员、代理人,会立刻进行驱赶。如果没有及时做好这事儿,事后可是会被领主问责的。
“是啊!这就是他们的借口!想要将我们从他们认定的‘牧场’上赶出去!”阿尔贝愤愤不平地道。
“过去是没办法,有小人的舅舅帮忙。但最近……”阿尔贝停了一下,但很快还是把实情说了出来。
其实实情也没什么可说的,作为普罗万最强势的行会,羊毛业行会有钱有势有人。这种情况下,内部的权力斗争其实并不比一个宫廷来的弱。去年路易莎在普罗万见到拉裴德时,他还是羊毛业行会的实权副会长,现在就权力斗争失败,成了挂名的了。
路易莎想了一下说:“好吧,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可能只听你们说,我会派人去调查。如果事情真的和你们说的一样,我会公正地处理这件事。”
路易莎话音落下,几人又连连鞠躬感谢。大卫还从怀中拿出一个盒子:“听说路易莎郡主喜欢精油,这是小人玫瑰园出产的——这份礼物不值一提,小人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一份问候礼物。”
打开的盒子可以看到两个玻璃瓶,淡黄色的精油就在其中。
“我难道会贪图你们一点儿精油,就主持公道更用心?有没有这个,结果都是一样的,拿回去吧。”路易莎摆摆手。
被点破了想法,大卫这样的老油条倒也不尴尬,依旧坚持这只是一份问候礼物,没有别的意思。路易莎也不愿意和他推拉,最终收下了这份礼物。但也顺手给了他们一人一个特鲁瓦制镜工坊出的小手镜,算是‘等价交换’了。
第73章 穿越中世纪073
就在普罗万精油商人见过路易莎后, 不到一个礼拜,路易莎就出现在了普罗万城外的玫瑰园。
之前确定那些精油商人说的话基本属实之后,路易莎就吩咐了一句下去。接下来就不用担心了, 具体的事情自有人去办——这就是权力的作用,要不然怎么那么多人,拼了命也要去争权夺利呢?
原本这件事到此为止就可以了,但在调查的同时, 大致了解了一下此时普罗万香水产业规模的路易莎,忽然有了一点想法, 于是以看看五月集市的名义来到了普罗万。而已经参加过一次五月集市, 甚至参与了幕后组织的她,本来今年是不打算来五月集市的。
她这一次来,是想看看香水产业的具体情况……当然,说是香水,其实不准确。这个时候其实没有后世那种定义的‘香水’,即香精(严格意义上来说精油也算是一种香精)和酒精混合而成的液体。
不过, ‘香水’其实是个很古老的词,不知道多久以前就诞生了。最开始,香水往往就是香料油或者有香味的水(可能泡过花瓣之类的东西)……现在的话,精油、香料油、蒸馏香水等,都可以被称呼为‘香水’吧。
如今,人们使用的芳香产品,大多是‘就地取材’。无论是窗前栽种迷迭香,让风将天然植物的香气送进房间。还是将薰衣草、鸢尾根等风干, 塞进床垫、枕头,制成香包等,更方便、长久地与香气为伴……总之, 凡是相对便宜地获取香气,都属于这类。
其他更‘高端’的,如以宗教场合为代表,使用的‘焚香’……其香材来要么本身产量稀少,要么来自异国,那就昂贵了。所以使用量远不能和之前那些相比,焚香等高端货之所以更有存在感,完全是历史记录的偏差。就像能够有幸留下记录的人,总归还是王侯将相更多。
而这些芳香产品,或大众或高端的,都是固体的,液体的香水类产品比较稀少。这或许是因为,一方面,它需要一些复杂的加工才能得到,不如‘就地取材’的大众类方便。‘蒸馏香水’再相对便宜,对普罗大众还是贵的,根本用不上。
另一方面,它的存储、运输等,又比不上焚香容易。即使是相对耐储存、耐运输的精油,时间稍久一些也有变质的风险——这有什么奇怪的?家里日用的油,无论是动物油,还是植物油,不也是有保质期的吗?变质的油有一股子哈喇子味儿,又不是没闻过。
不过,相对少,不代表没有。其中最具代表,也可以说是最破圈的代表性单品,大概就是玫瑰水了。就路易莎看到的,布鲁多宫廷里,每次餐桌上的洗手碗,里面盛的大多是玫瑰水。还有平常洗脸、漱口,玫瑰水也是非常常见的。
至于后世香水最常见的用法,将其洒在皮肤上、衣领上、手帕上,更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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