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领主大人手头的兵员也是捉襟见肘,两个御用喽罗,一只时灵时不灵的火麒麟,加上十来个暗精灵,要建设城镇,要保护家园,还得对付领土内数之不尽的强盗以及领土外时不时进来坐客的外敌……
领主大人站在琅玛雪峰之下被寒风一吹,忽然感觉混身上下都透风。
领主大人并不是穷,摸着良心说,他身上值钱的东西不少——单单是芥子空间里数量庞大的晶石,就能让他变成一个富可敌国的有钱人。可那东西他不敢卖,说不定哪天老子身体恢复了还指它们大发神威呢。
凌云甚至想过拿它们去跟老威廉换钱。
开始这个念头还没那么严重。可等到卡夏伸手要钱,准备跟附近的豁斯比矮人购买一些补给和御寒的东西之后,这个念头开始在凌云的脑海里不断盘旋着。他是一向是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就是吃饭的时候他也基本不付钱。可现在情况不同了,不仅仅有两个老婆要吃饭,将来领土内的子民、奴隶、士兵们都要吃饭。
总不能都鼓励他们去吃霸王餐?就算鼓励他们去吃霸王餐,也得能有让他们吃的地方!这鸟不生蛋的地方别说饭馆,连房子都没有一间。一切一切的粮食、物资、武器等补给品都要靠外出采买,起码在短时间内不具备生产和自给自足的情况下,绝对是要靠从外进口的。
以前一直以为做神仙难,现在看来,作个普通人要比做神仙难多了……柴米油盐衣食住行都得花钱,菲历克斯的封地领土是比他大不少,可上面除了强盗多一点之外,一样是个没有子民,没有村落,没有城墙和城堡,连鸟毛都没有一根的落后土地。再想一想菲历克斯和薇仙两个人领来的另外一堆人,一个个张着小嘴要饭吃,他连现在真是连抢劫的心都有。
钱啊,造孽啊!领主大人掂量着手里的一把金币,默默的使用复制、增大等等法诀,等到第九十七次失败的时候,领主大人终于放弃了这种成功率到无限小的方式。
临时决定改道先去找山上巨龙的晦气,并不是打算做什么龙骑士,他是看中了龙穴里传说中的富可敌国的宝藏,卡夏在没事闲聊的时候不经意的透露了这些强悍的生物除了喜欢睡觉之外,最大的爱好就是抢劫黄金珠宝,一个成年巨龙龙穴里的东西拖出拉绝对够得上一个低等国家一年的财务税收。
巨龙们的抢劫对象不仅仅限于人类,只是童话故事里公主与恶龙太过著名,以至于人们都相信巨龙只是喜欢洗劫人类而已。这个认知其实是错得非常离谱,事实上,无论是什么地方,无论是什么种族,只要有这些亮晶晶的东西的地方,都会成为它们的目标。
巨龙酷喜收藏金币,平均一条龙都能活上几千年,那一条巨龙该多有钱啊!
这个想法很卑鄙,他没敢告诉卡夏,自己偷偷的暗藏了五个巨大的口袋。
“亲爱的,我跟你商量件事。”凌云跑到帐篷前面正在生火的卡夏面前蹲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盯着暗精灵小妞一阵猛看。
“讨厌。”卡夏先是被一声甜腻腻的称呼叫的心里乐开了花,自凌云以一种近乎强硬的态度占据了她的心之后,她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甜蜜的感觉。
“豁斯比矮人送东西来还有一阵,我们俩出去看看雪景去怎么样?”领主大人拉着卡夏的小手,放在怀里暖了暖。“我觉得越是美妙的景色,就越应该与爱人分享。”
……
爱情是愚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