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肯,守卫看她一个小姑娘可怜,便也没强迫她离开。她运气也好,没过多久就找到了一份差事,是在酒楼后厨烧火,干了四个月就不干了,她不想在一个地方待太久,怕林生找到她。后来,她在客栈打过杂,也去过绣房当绣娘,再也没流落街头。最后在酒肆认识了春桃和孙妈妈。
孙妈妈时常来酒肆买酒,时日久了就熟悉了,忽然有一日问她:缺不缺银子?她连连点头,细问才知是何事。
大户人家的公子想养个外室生孩子,事成后补偿一大笔银子,但是人不能进府。说是外室,其实就跟交易差不多。孙妈妈在汴京待了半辈子,有些门路,信誓旦旦的保证,此事是真的。孙妈妈看她长得貌美,又是良家女子,才多嘴问她。
她坐在木板床上想了一个晚上,照她现在攒钱的速度,一年也攒不了一两银子,她想离开汴京,摆脱林生,娘也要看病吃药,可没有银子,什么都做不了。与其被林生找到卖了,不如自己做主,等手里有了银子,就能带爹娘离开了。
打定主意就去找了孙妈妈,孙妈妈把她的画像给了
中间人康伯,就这样等了七八日,孙妈妈笑着找她来了。
她被安排在小院住了半个月,终是到了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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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凉的风从窗口钻进来,佛过肩膀,凉的哆嗦一下。
林秀秀回神,朝窗口望了眼,不知不觉外边天黑了。一炷香过去,她从水里起身,羞得全身泛粉,来不及自己擦拭,春桃就帮她擦干净了。
接着拿了润肤粉过来,笑嘻嘻的要帮她,林秀秀不自在,刚想伸手拿过来,就被孙妈妈摁住肩膀,不让她自己忙活。
空气中飘着淡香,是玫瑰的香味,很是好闻。她吸吸鼻子,低头扯了下衣服,里衣规整的穿在身,不必暴露在眼前。
林秀秀摸下肚子,饿的没力气,于是对春桃说道:“我饿了,弄点吃的吧。”
春桃冲她眨眼,笑得神秘,“对对,不吃饱晚上怎么有力气。”
她张着红唇,刚褪去的绯色又回到脸上,甚至比刚才更甚。好半响,林秀秀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不是,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
她迫切解释,倒显得欲盖弥彰,况且春桃这会也听不见,她跟个兔子似的,一溜烟跑厨房去了。林秀秀无奈,她没别的意思,就是回了一趟家,路上没吃东西,单纯的饿了而已,春桃误会她了。
面颊的红晕未散,仿佛抹了层胭脂。林秀秀侧头瞥了眼孙妈妈,又不好意思别开脸。
孙妈妈看了眼门口,趁着春桃不在叮嘱两句:“我与康伯打过几次交道,他那人稳妥,说的话可信,听他说公子出生大户,家族规矩甚严,行事却低调,且不喜旁人过问他的事情,娘子晚上要慎言。”
林秀秀侧头看她,不紧不慢的吐出几个字:“我晓得。”
住进院子半个月,期间只有康伯在中间传话,那人面都没露,连个小厮也不曾见到。如此行事,显然是不想添不必要的麻烦,更不想旁人知道,也不想与她有过多牵扯,他该是个谨慎沉稳的男人。不过出手倒是大方,刚住进来,就命康伯送了一百两银子过来。
孙妈妈睨了她一眼,并未多言,出去把门口的灯笼点上,院子里有了光亮,脚下也好走些。孙妈妈转身进来,这边春桃也把吃食端上来,看见热腾腾的食物,饿了一天的林秀秀瞬间两眼放光,迫不及待了。
吃了一碗米饭,正想添第二碗,就见孙妈妈朝她摇头,说晚上吃多了不好,一碗就够了。她想起前两天吃多了晚上肚子疼的事,便认命的放下碗。
暮色浓郁,清凉的风从门口灌入,安静的小院被漆黑笼罩,门口的灯笼被风吹得灭了一盏,光线暗淡不少。
三人同时朝外看了眼,算着时辰差不多了,孙妈妈便道:“三声敲门声为暗号,娘子仔细听着就是,等会我与春桃回房,若公子离开,您再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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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沾床就睡,今日无论如何也没有睡意,甚至睁大眼睛盯着头顶看。静谧的房中,林秀秀听见自己的心跳,剧烈,没有规律,从未有过的紧张。
她等了快一个时辰,大门依旧没动静,是不是不来了?
林秀秀微微侧头,透过青纱帐往窗口看,月光朦胧,灯笼的光不知何时灭了。她收回眼神,撑了一晚上的眼皮有了倦意。
脑袋昏沉间,似乎听到了敲门声,林秀秀骤然清醒,捂着锦衾坐起来。院子里的脚步声清晰,沉稳有力,正一步步靠近。
门咯吱一声,清冷月色映着来人颀长挺括的身形,昏暗视线中,男人轮廓立体,宽肩窄腰,纵然看不清容貌,也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的压迫感与神秘感。
林秀秀愣愣的看着,忘了反应,等她回过神来,男人已撩开青纱帐,像一座大山似的压过来,她眼前的最后一点光线被挡住,彻底陷入漆黑。
来人目光投在她身上,静坐几息后,男子开口。
“叫什么名字?”嗓音是低沉的,年轻男子的声音,意外的好听。
康伯应该说过她的情况,不知他为何还要问?
林秀秀不太老实的回答:“我叫阿秀。”
男人低低的嗯了声,听不出喜怒,又问:“多大了?”
“十七。”
比他小五岁。
“家里还有什么人?”
温和的询问,似乎在缓解她的紧张和初见的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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