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百斤的母猪虽然也值得虎小心,但这东西不长牙不长角的,只要谨慎一点,它还是能搏一搏的——再不搏它就要和崽一起作亡命母子了。
没想到还没等它发动攻击,母猪先追着一只两脚兽跑了。
金花趁机咬死了猪崽,三两口就吃了个干净——个把月大的猪崽也就二十来斤重,除去毛骨皮,能吃的其实没多少。
金花犹豫了一下,还是循着母猪的踪迹追了上去——之前要是没发现可以连母猪一起打包的机会也就罢了,现在它实在不甘心。
这或许是它腿伤未愈之前能打到最多猎物的一次了。
且当最后一只幼崽被咬死,母猪肯定会远远地搬走,或者再另外找新的公猪,瘸着一条腿的它既走不远,战斗力又不强,很难再得手。
而且,也许,它能趁此捡个便宜呢?
眼见着那头母猪咚咚地撞树,金花还挺高兴,撞吧,撞吧,多撞会儿好,撞你头晕眼花,撞得你的力气耗尽,我就更好收拾你了!
它微微地磨着牙,幻想着母猪滑嫩在喉间滑过的美味,这样多的肉,够它好好休息一个星期了,而且还带了复仇的意味,更令虎神往。
至于那只两脚兽,它倒没打算咬死。
不论是金花妈,还是饭票虎,都警告过它,森林里最不能招惹的,既不是长着长獠牙的野猪王,也不是暴躁的棕熊,而是那些看上去瘦弱的两脚兽。
这些两脚兽,有会喷火的管子,连黑熊都能一枪一个,会下各种各样的套子和陷阱,连野猪陷进去了都不能挣脱,而且比狼群还记仇,
一旦咬死一个,就会成群结队也来找它们报仇。
——虽然它没看出这个被撵地爬上树的两脚兽有啥厉害的,但是还是打算听妈妈的话。
一只母猪和一只猪崽子足够它和白围脖饱饱地吃一周了。
眼见着撞树的母猪越来越慢,看上去似乎快要力竭,它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就看见母猪被另一个突然窜出来的母两脚兽一拳锤死了。
一拳!锤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