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之胡同里的女裁缝

七十年代之胡同里的女裁缝 第2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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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她和姜浩林自从扯证结婚,她们夫妻每个月可是给了二十块家用的。
她和姜维林每个月的工资加起来,是有六七十块钱,可是每个月交出二十块家用,还有他们自己的小家庭要花,每个月能攒下来的就少很多。
“凭什么,我是我爸妈他们得闺女,我爸妈养我天经地义。”
姜悦心不乐意了,他们爱给钱随他们,凭什么要求她要给家用。
她可是她爸妈的亲闺女,她亲爸妈养她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二姐,爸妈是我们的亲爸妈没错,我们还小、我们没工作,我们不给家里家用没关系。
“但我们现在都能挣钱了,不是应该往家里掏钱,况且就五块钱,你一定要把钱给出来的。”
没错,姜悦心是姜三杰和张翠芬的亲女儿这点上没错。
她也是姜三杰和张翠芬的亲女儿,但她给家用了,另外一个亲女儿不能不给吧!
更何况,她们都能挣钱,不给家里家用,完全说不过去吧!
“是你自己愿意给的,没人逼着你给,你想给就给,凭什么让我也要给。”
是姜祎薇自己愿意给的,又不是张翠芬他们逼着她给的。
她愿意给家用,是她的事情,她不给,没人能逼得了她。
“我给了,你当然要给啊!你凭什么不给。”
虽然有点道德绑架的意味,但是她给了,姜悦心也得要给。
姜祎薇想要姜悦心出出血,让姜悦心痛心最好。
“我就不给,你能拿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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