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各位书友2012走鸟2013到鸟某颜祝经过末日逃亡的各位新年快乐
洽谈会于第二天上午九点准时在省府二号会议室举行会议由主管经济工作的副省长柴东方主持省委一、二把手都沒有出席会议
上午的会议始终围绕着投资方的认定在讨论
周同生在会上始终坚持这个项目应该由他的南方矿业公司与运河省地矿公司共同投资阿里地区只要确定该项目到底他们该与地委谈还是与自治区谈他在这个会上已经完全抛开了日土县委
周同生的态度一直是王鹏的一大疑惑他总觉得这中间有一个环卡在那里以至于他一直沒能明白周同生在确知有锂矿前后的态度为什么截然不同
宁枫在会上则表示锂矿并非私人财富不是说谁发现就得归谁來开采南方矿业与省地矿公司都无权垄断开矿权
她在会上直接当着众人的面承诺如果她的宁氏矿业公司获得此次开矿资格她可以另行跨地设立分公司而不是另外再单独于藏区成立一家公司这样她的公司可以同时为两地的税收作贡献
此外她认为这样一个大项目必须纳入政府监督不但自治区政府要参与投资地区、县都应该参与其中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藏区的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所以她的设想是宁氏矿业投资日土锂矿八年后分别无条件转让6%的股权给自治区、地区政府作为回报而为了开采的顺利进行日土当地政府则应以锂矿抵作股权直接参与开发
宁枫的设想令所有人都大感意外尤其是她提出的八年后无条件转让出來的总计12%股权对自治区和地区都是极具诱惑力的
辛华虽然仍旧想把日土的权益排除在外但面对宁枫如此具有诱惑力的条件他不敢再把詹强的话扔一边去
但是宁枫的提议里面运河省的利益体现是微乎其微的税收收入这让柴东方心有不爽但碍着宁枫与江一山的交情他不能作直接正面反对尤其是当着索朗等藏族干部的面更不能失了运河的气魄
周同生是商人也很明白柴东方此刻微妙的身份所以他直接就对宁枫的提议提出了反驳说宁枫既然觉得不能垄断锂矿的开采那么无论哪家公司都不该独立投资至少应该合作开发才行
这个说法在周同生來说已经是作了退让
中午休会午餐时所有参会的人都是如同未有经历上午的针锋相对一般杯盘交错相谈甚欢
柴东方与周同生、宁枫利用中午向俞天岳、江一山汇报的时候辛华也召集王鹏他们在酒店房间开了个短会并当着王鹏他们的面给詹强打了电话汇报完上午开会的内容后进一步征求詹强的意见
詹强的指示很明确南方矿业、运河地矿公司都可以参与共同开采但他们必须与宁氏矿业保持一致的投资条件自治区政府才能接受
辛华眼光扫过王鹏心里的不快却不能向詹强不露出來傻子也看得出來宁枫的条件是事先与詹强谈好的
而同一时间在俞天岳的办公室里江一山口气相当严厉地斥责宁枫作为运河土生土长的商人沒有把运河省的利益放在首位
宁枫却只是寥寥数语便使在座的江一山、俞天岳都喜上眉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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