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于康熙末年

第七百二十七章 清明(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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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他从袖子里掏出本账簿,双手奉到曹颙跟前道:“大爷,这是赃银账目。是胡成怕了同公账混淆,做的私账。米粮银钱都记账,鸡鸭等活物没有入账,具体数目他自己个儿也不晓得。”

一百三十七两银子,这个数目字,平素曹颙不会放在眼中。因为他不缺银子,银子多少,对于他来说,都不算什么。

眼下,曹颙却不敢小瞧这百余两银子。对于擦佃户来说,有的人家,一年到头,除了租子,剩下米粮也不过是全家果腹,有几个能攒下银钱的?

这一百三十七两银子,怕是十几户人家的全部血汗家底,就这样被搜刮上来。

关键的不是钱,而是那逼歼。

如今这世道,女子的贞节,就算是穷人家,也是看重的。就算那五家顺歼,这背后有多少血泪,那五个受辱的女子,会受到家人邻里什么样的白眼,并不难想到。

没钱置田地,佃地的多事赤贫百姓,那为了躲祸端,买了房子牲口补了租子搬家的,往后要靠什么生活?

狗仗人势么?

自己如何能自辨清白?装做良善,这外头的坏事,不还是要落到自己个儿头上。

“五十板子,追缴赃银,送官法办。”曹颙将手中账簿,往桌子上一摔,对赵同道。

不只曹元、何茂财,赵同都有些吃惊。

不是有句老话,就“家丑不可外扬”么?惩治一个胡成不打紧,这闹到衙门里,曹家父子少不得也要落下个“御下不严”的罪名。

“大爷,不可……”曹元抬起头来,带着几分急切说道:“若是大爷着恼,大板子打死了那混账东西也好,万不可经官,老爷与大爷名声要紧……老爷与大爷都是高洁之人,犯不着为个奴才,污了名声……”

“这文过饰非的名声,不要也罢。父亲与我尚恪守律法。不敢有丝毫懈怠;这下边当差之人,就能如此嚣张,置国法家规与不顾,这不是背主是什么?如此行事之曰,就是弃了主仆恩义,是曹家的仇人,不送到衙门,还要污了曹家的地不成?”曹颙看着曹元,缓缓地说道。

“大爷……”曹元喃喃道,有句话到了嘴边,又生生地咽了下去。他原想说,要不要同老爷商议后,再做定夺。但是也算是乖觉,没有说出来。

他是曹家大总管,看得最清楚不过。曹寅夫妇上京后,虽说名义上曹寅是家主,实际上曹寅早就不理事,任由儿子当家。

这种自污其名之事,也是无奈这举。只有如此行事,才能杀鸡儆猴,使得其他人不敢生出别的心思。

要不然,同其他权贵府邸似的,就算恶奴有什么不轨行为东窗事发,家主为了名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往后敢借着曹家的势力,行违法乱纪的,就不是一个两个。

“胡成如此枉法,曹元身为大管家,少不得要负‘失察’之过,责三十大板。总管一职,即曰起由曹方暂代。何茂财身为外庄总管,竟然对其劣行不行不问、不察不纠,有‘纵容’之过,亦责三十大板,再革钱粮两年。”曹颙稍加思量,对地上跪着的两位作出如下判决。

这说话间,就罢了曹元的大总管。曹元脸上有些泛白,恭敬地应了,没有呼天抢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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