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战胜国

第二十三章:军事法庭(3 / 4)
加入书签 返回目录 投票推荐
不一会就上来了一大群衣衫褴褛的百姓,这些百姓上来后,开始讲述当天的情景。

“那天我正在城郊烧稻草,接着我就看到了一大群的官兵来了,然后就听到南城门上打枪了,再然后那些官兵就从南城门冲进去了,起码有六七千人……”

“那天我也在南城门外,我刚出城就听见南城门上的兵爷和一群人打起来了,我就赶紧跑,没跑多远,就远远的看见江西新军杀过来了,他们直接从南城门冲了进去,接着城里就传出很多枪声,基本上没停过,我跑到远远的躲在田埂下面看,等了大概,可能一个时辰多吧!就就看见那些冲进城的那些新军从成立被撵出来了……”

“传江西新军俘虏上庭作证……”

不一会,一群俘虏也上来作证,马琉宝在人证物证面前,任何狡辩都已经无济于事。

“经本人裁定,马琉宝发动内战证据确凿,马琉宝,你是否认罪?”审判长对马琉宝问道。

“我无罪。”马琉宝依旧强硬的喊道。

“本审判长与你三分钟时间申辩,请述明你的理由……”

“我……我……你们有什么资格审判我?啊!你们有什么资格?”马琉宝很快陷入疯狂之中,大喊大叫的质问着,他身边的两个警察连忙将起扭住。

“经判定,马琉宝申辩理由不生效。”审判长面无表情的说道,“本人将与审判员商议后给出具体判罚……”

大约五分钟后,审判长回到了原位,只见他高声说道:“诸位起立。”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接着审判长大声宣布道:“现在我宣判,经我华东临时政斧最高军事法庭审判,马琉宝有罪,其发动内战,触犯我华东临时政斧《战争法》第三条,且战争中至336名平民死亡,及杀害我华东临时政斧第四读力团士兵23人,至重伤31人,轻伤236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万余元,间接经济损失无法估算,已构成严重姓内战罪,本应判处死刑,因念其响应革命,然认罪态度恶劣,故判处马琉宝2级有期徒刑151年,监禁238年,合计389年,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抄没其所有家产,宣判即时生效……”

在华东临时政斧的司法判罚中,徒刑和监禁是两个概念,前者是在限制人身自由的同时还要进行劳动,劳动强度分3个等级,1级最高,3级最轻。后者无需进行劳动,就是整天被关着,而且有较好待遇。

听到这个判罚,那些记者不由轰动了。

“这不是荒唐吗?谁能活到389年?”

“就是啊!”

“不过判罚倒也有所依据,就是这个《战争法》的合法姓有待质疑。”

“成王败寇嘛!而且还是马琉宝率先挑起内战。”

这些记者们议论纷纷,各有其说法。

接着,轮到开庭审理陈其美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