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江红之崛起

第233章 算我一个(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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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皇帝陛下为国完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

第五条,皇帝陛下依帝国国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

第六条,皇帝陛下批准法律,命其公布及执行。

第七条皇帝陛下召集帝国国会,其开会、闭会、停会及众议院之解散,皆以皇帝陛下之命行之。

第八条皇帝陛下为保持公共之安全或避免灾厄,依紧急之需要,于帝国国会闭会期间,可发布代法律之敷令。此敷令应于下次会期提交帝国国会,若国会不承诺时,政斧应公布其将失去效力。

第九条皇帝陛下为执行法律或保持公共安宁秩序及增进臣民之幸福,得发布或使令政斧发布必要之命令,但不得以命令改变法律。

第十条皇帝陛下规定行政部门之官制及文武官员之奉给,任免文武官员,但本宪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规定者有特殊规定者,须各依其规定。

第十一条皇帝陛下统率陆海军。

第十二条皇帝陛下规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

第十三条皇帝陛下宣战和及缔结各项条约。

第十四条皇帝陛下宣告戒严,戒严要件及效力,由法律规定之。

第十五条皇帝陛下授与爵位、勋章及其他荣典。

第十六条皇帝陛下命令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

……”

听着这第一章关于皇帝陛下的一条条,学生们的神情发生了些许变化,当第一章念完的时候,保皇派的学生们喊起了陛下万岁的口号,而立宪派的学生则大都面带失望之色,他们听的宪法是远非他们想象的“立宪”,而是一个千方百计保持皇帝陛下权威的宪法,而此时,那些共和派学生却大都是面带愤怒之色,在他们看来,这部宪法根本就是以宪法的形式确保了皇帝的读才,什么国会,根本就是……“……”

终于当最后一条被念完之后,危南思索片刻后,淡淡在的说道。

“不可否认,这是一部远远高于期望的宪法!”

在他看来,这部宪法中赋予的陛下的权力以及对君权的限制少之又少,但是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了国会以及两院制,以及对国民权力的规定,很大程度上都超出了他的意料,甚至于在他看来,当钦定宪法的“呼声”出笼之后,他甚至以为,中国的宪法最宽松者亦相与俄罗斯帝国宪法相近,甚至皇帝权威远甚于俄罗斯帝国宪法,可现在,在他看来,中国的宪法甚至比曰本更为亲民,尽管皇帝权威绝不逊于曰本。

“陛下万岁!”

“中华帝国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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