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的民族,自幼与马匹为伍,在他们眼中好的马就如后世的顶级轿车,是用来炫耀的资本。为了一匹好马,薛延陀甚至不惜出动十万大军追捕。可见对于草原人而言,一匹出色的神驹的诱惑力是何等的强大。
扎洛武、郎黑虎自幼都是玩马长大的,对于相马、识马之术有着很高的水准,一眼就看出了来骑坐下的那匹白色骏马是一匹万中无一的千里良驹。
“好马!”两人齐声喊出来。
不仅是他们,整个营盘都渐渐为之轰动。
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又有哪一个不精于相马的?
来人是敌,是友?
希望是敌吧!
这个念头几乎出现在所有薛延陀兵卒的脑海里。
草原人有草原人的规矩,从敌人哪里抢到的东西,不论身份如何,这东西就是他的,自己人绝对不允许抢自己人。
若来骑是敌人,这匹马自然就有可能是他们的,但若是友,那也只能干羡慕了。
“啊!”的一声惨叫,已经说明了一切。
负责巡逻的兵卒等来骑靠近,还没有来得及出声询问,那一道白影已经化作一道流星,从他身旁穿过。
手起,刀落!
若大的人头,冲天而起,血柱飙射。
“敌袭,敌袭……”
营盘炸开了锅,谁也没有想到会是这种情况,整个营盘没有一个人做了战前的准备。
来骑冲入人群之中,就如虎入羊群一般,手中战刀舞动,带起了阵阵血雾。
马冲入了营盘,速度丝毫未减。
凡事马前的敌人,直接撞飞,左右两侧挨近的敌人,都会受到致命的一刀。
在这股出其不意的冲杀下,马上的骑士竟然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将三千人的营盘杀了一个对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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