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吧。”楚中天想了想说。他说完之后发现这次轮到伊姆斯有点惊讶了,于是解释道:“我在这家酒吧做了快一年酒保,这是一家温布尔登球迷酒吧。我经常听他们讲,多少了解一些。”
伊姆斯点了点头,这解释合情合理。
“我们之前一直有一个绰号,被叫了大约十几年吧。凡是和我们交过手的球队都会那么叫我们。他们叫我们——‘狂帮’。”
这绰号楚中天不是第一次听到了。在这里打工的时间里他听了不知道多少次这个绰号。最初听到的时候,他觉得这绰号真是酷毙了。
听听,狂帮!
就像武侠小说里面的天下第一大帮丐帮一样!
以后行走江湖之间,只要报出自己的名号,那些好汉大侠们哪个不得礼敬三分,退避三舍的?
可不是吗?如今的人在街上走路遇到浑身脏兮兮,散发着恶臭,身体还有点部分缺陷,拦路要钱的乞丐,哪个不是退避三舍,打老远就开始绕路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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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看来大家都很聪明嘛,MUHAHAHA!
下次整点有难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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