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薇的脸颊上飞起两抹红云,嗔怒的瞪黎朝歌一眼,轻轻咬了咬嘴唇,不悦的道,“你怎么能这样,我都没允许你抱我。”
黎朝歌哈哈大笑,也不以为意,问道,“想去哪里吃东西,我带你去。”
龙薇叹了口气,“随便你吧,T市的变化太大,很多地方我都不怎么熟悉了。”
一听这话,黎朝歌很有同感,感慨了一声,“是啊,变化很大。”
龙薇见他如此模样,心里想着,变化的不只是这座城市,还有我们,不过这句话,她却是没有说出口。
黎朝歌想好一个地方,开着车子上路,龙薇显得有些局促,大概是不太适应和黎朝歌在一起,黎朝歌透过后视镜偷偷的看了她几次,知道她心里有芥蒂,也就没多说什么,他熟练的拿出一张碟片,塞到车载DVD里,列农粗犷的嗓音,缓缓充斥满整个车厢。
龙薇有些怪异的看黎朝歌一眼,问道,“你怎么也听他的歌了,不是不喜欢吗?”她记得以前黎朝歌听列农的歌的时候总是说那根本不叫唱歌,而叫鬼哭狼嚎。
黎朝歌摸着鼻子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她的话,而是迂回道,“你知道的,有些事情,是会发生变化的。”
“是啊,你变了。”
“那你变了吗?”黎朝歌问道。
龙薇的眉头微微蹙起,缓缓点了点头,黎朝歌便叹了口气,他虽然是一个极为擅长表达个人情绪的人,但是情绪和情感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是差之千里。
之所以从不喜欢到发疯一般的喜欢列农,并不是因为列农的歌有多么的好听,而只是,因为惯性,喜欢上了龙薇喜欢的东西罢了。
龙薇的爱好与一般的女人不太一样,虽然她也对奢侈品很感兴趣,但是却远远未到痴迷的地步,相反的是,龙薇喜欢格斗,喜欢重金属音乐,喜欢枪械……这完全不是一个小女生能够喜欢的东西。
不过这些话,黎朝歌并没有直接说出来,但是他知道,龙薇是个聪明人,通过一些小细节,是能够知道他心里所想的。
龙薇薄唇微微抿着,她并没有直接去看黎朝歌,但是每每看到后视镜里黎朝歌偷偷看她的场景,耳根子就是微微一红。
摆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有些迷惘的微微绞动着,似是迷惑,又似是无助。
龙薇在接到黎朝歌的电话之前,其实已经买好了机票准备返回美国,事实上,如若不出意外的话,这个时候她应该已经在飞机上了,明天一大早就会顺利到达美国。
但是鬼使神差的,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在接到电话之后,她居然将机票给撕掉了,而后一个人费劲的开着车子来和黎朝歌见面。
她左脚的膝盖受伤,开车的时候很不方便,稍稍一磕碰,就是痛的刺骨,但是她本就是一个极端倔强的人,就算是痛,也会强忍着给别人一个笑脸。
只是,在车子到星巴克之后,通过落地窗看到黎朝歌坐在那里发呆的样子之后,龙薇的心里就是一个咯噔,犹豫起来,或者说是想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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