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考虑到她在山里长大的因素,也许这小妮子对都市生活还没彻底习惯。所以才会对他这个相对熟悉的人有依赖感。
洗漱完毕,在小莎的周到伺候下,李逍尘享受了一顿皇帝式的早餐。
饱餐后,小莎又主动刷锅洗碗,把家务活全都一个人干了。
李逍尘想去帮忙,却被她笑言婉拒。
看着小莎忙碌的身影,他心里不禁感慨:真是个好女孩啊。
既上得了厅堂,又下得了厨房。既生得了娃子,还奶得起孩儿。
估计栓得住老公,没准斗得过小三。也许杀不了木马,但是剁得了鱼头。
这要放在古代,德容言功什么的,小莎绝对是典范。
谁娶了她,下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收起胡思乱想,李逍尘拿了书本,就要去学校。
“等我等我!我也要跟你一起去!”临出门前,李逍尘被不依不饶的小莎拽住,“我也要去看看大学是什么样的。”
“这几天你没去吗?这里就是大学城啊。”
小莎晃了晃脑袋:“没有。我不大敢出门,怕迷路。”
李逍尘想想,觉得没什么大不了,便说:“好吧。去可以,不过你要乖,不许捣乱。”
“嗯嗯!你等我换件衣服,不许趁机跑掉哦!”说着,小莎兴奋地跑进屋里换衣服去了。
磨蹭了一会,两人刚出门,就撞见了江市长的千金江芹芹。
“老师,我来向你问好啦~”江芹芹笑嘻嘻地过来抱住李逍尘的手臂,瞥了瞥另一侧的小莎,“这位小妹妹怎么称呼?”
小莎礼貌地笑着自报家门:“我姓朱,全名朱灵莎。姐姐不介意的话,就叫我小莎吧。”
江芹芹也把自己的姓名说了,又问:“我看到你们一起从屋里出来。你和老师住在一起吗?”
朱灵莎泛红了小脸,连忙摆手说:“我、我我只是李哥哥的保姆。没、没有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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