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瞬间精神为之一振,一路从雷克雅未克行来,千里迢迢的路程,虽然有提图斯给予了他重要的教导,但是一点意外也没有,实在让罗兰很是失望。
罗兰多么希望能有几个不长眼的小毛贼,来给自己无聊的路途增加一点乐趣啊。
没有想到,眼看就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在科尔郡竟然等到了!
罗兰兴奋异常,内心高呼:
果然穷山恶水出刁民,终于让我等到贼了!
罗兰克制住内心的激动,缓缓解开了背后的长条包袱,将包袱中的几件事物迅速得组装到一起。
骑枪!
不,不是骑枪。
按照罗兰的说法,应该是丈二点钢枪!
将近三尺的枪刃呈菱形,宽大异常,厚重锋利,同时又被罗兰阴险地一顿打磨,竟然把光芒四射的枪刃,打磨的黯淡无光,甚至有些灰败,仅留刃口出一丝闪亮,证明着枪刃的锋利!
枪刃后面是被打磨滚圆的吞口,套有红缨,留好双手一握之地。
再往后是三截相同长短的铁棍,通过螺丝口连接成一体,浑然天成。鸡蛋粗细,上面有许多不规则的凸起,可以增加摩擦力。
这就是将要陪伴罗兰一生的武器,古朴大气,粗粝之中掩盖着杀人不见血的锋芒!
丈二点钢枪!
罗兰在雷克雅未克禁足期间,别的没干,精心设计,又通过亚尔曼寻找大陆名匠打造而成。
当亚尔曼拿到罗兰的设计图时,被这件武器的锋芒,惊得一身鸡皮疙瘩,太狠了?!
这条长枪,罗兰在设计的时候可谓掏空了心思,每一处细微的设计可谓独具匠心别有洞天。
组装起来使用,超出了神赐大陆常用的骑枪整整六十公分,骑士冲锋的时候,别说是六十公分,就是十公分,也足够在一瞬间决出生死,而何况是半米多的优势!
分解开来,三条短棍都可以单独使用,而起还可以两两组合成齐眉短棍!
最让人遍体生寒的还是枪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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