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却冷汗直冒,想必他的压力要大得多。
其实,罗兰不知道,路德本事就是盖亚小城的本地人!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孩子,路德认识盖亚小城的大部分人,同样,这里的大部分人也认识这个曾经的小毛贼。
路德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病故去了,而他,很狗血地成为了一名孤儿。
没有什么天赋异凛,也没有什么奇遇天灾,小小的路德,为了吃饭,渐渐变成了一个小毛贼。
身手敏捷,动作迅速,路德很快就成为了盖亚小城所有人的心病。
这个小子什么都偷,而且极少失手,任凭怎么防备,还是挡不住小小路德的第三只手。
要不是因为路德身世可怜,又是乡里乡亲的,他早就被乱棍打死了!
但是长久下去也不是个事啊,所有人都为此头疼不已,直到那一位自由骑士的出现。
敏捷的身手,聪明的头脑,让自由骑士看上了路德。
当路德知道这位自由骑士愿意收下自己做骑士扈从,小路德差点笑死过去。
跟随着自由骑士离开盖亚小城之后,随着年龄的慢慢变大,眼界的慢慢拓宽,路德才发现,这位自由骑士对自己并不是像自己想象的一样,他只为了寻找一个根本没有晋升机会的敏捷骑士扈从而已!
但是,路德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毕竟能够吃饱饭,能够学到很多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东西,这在路德看来,已经足够了!
就这样,路德跟随着自由骑士,整整流浪了十年,直到这次骑士比武大会在盖亚小城的举办。
衣锦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所以路德回来了!
他要让所有人看看,让那些对自己拳脚相加,但是从来没有重伤过自己的人们,让那些眼中全是不屑,但是还会把吃得留给他的人们看看,曾经的小毛贼,如今是强大的骑士扈从!
我路德回来了!
这就是路德要对所有人说得话!
所以,观众们的嘘声,对罗兰来说,就是一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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