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骑士

第七十四章 格吉尔(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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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安德鲁当了一辈子兵,最是喜欢罗兰话语中这股子铁血的味道,再加上对罗兰的印象改观之后,他对这个亚尔曼的儿子,有一种出不出来的溺爱。

“末将愿往!”

“算上我一个!”

却是老将安德鲁还没有说话的时候,罗德里克和穆德纷纷请命,要与罗兰一起,继续追击路易斯人。

“好!无论是冯氏一族的主人,还是贝尔萨边军成员,你们这些小伙子能够争相为韦尔斯将军报仇,我想他在真神的怀抱中,也肯定能够看见!肯定也会高兴异常!”

安德鲁先是夸奖了几个人一番,然后正式下令。

“我命令,原贝尔萨城边军骑士,跟随罗兰,继续追击路易斯人,务必宰了路易斯的主将,让路易斯一国,再也不敢与我查尔斯帝国轻启战端!”

“是!”

……分割……

安德鲁口中的路易斯主将,现在很是凄惨。

明亮的全身甲上全是尘土,头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丢掉了,脸色苍白面无人色,格吉尔看起来,并不像一个领导着几千名路易斯人的将军,反而倒是像一个刚刚从农户家里出来的落魄骑士。

格吉尔狠狠抹了一把前额,汗水和尘土,在他的手上混合在一起,让他的手黏糊糊又脏兮兮。

这在平常的日子中,绝对是这位达尔西家族年轻贵族难以忍受的,看肯定会一边咒骂着,一边将身上的所有衣物和铠甲脱下来,钻进他最喜欢的巨大木桶中,好好地洗上一个热水澡,甚至热水还要换上三遍才可以。

然后再侍女精心的服侍下,收拾好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卷发,让它们重新焕发出金色的光彩,再穿上得体的衣物,重新找回那个干净英俊受人喜欢的年轻贵族。

但是,现在,格吉尔可没有这个心思,他甚至都没有清理脏兮兮的手,就又重新拿起了马鞭,狠狠地抽在自己的战马上。

虽然这匹战马是他从遥远的埃德蒙花费重金才买来的,格吉尔也一直很喜欢,但是如果这匹战马能够让他逃出生天,他不介意把这匹战马打死或者累死!

格吉尔,在路易斯帝国权倾天下的达尔西家族直系子弟,第三代子弟中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算是流年不利。

本来想跟随着傻子哈维,带领着一万三千人马,到查尔斯帝国来打打秋风,蹭蹭军功,就当做是为了以后吹牛做一些积累。

毕竟这些从军征战的经历,能够让他在贵族的酒会上,在贵妇和贵族小姐的环绕中,享受到一声声惊呼所带来的虚荣,也能够让他更为快捷地获取他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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