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清

第四十四节 条约(下)(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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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总督明见。”

“进入运河后会被不停地收钱,从漕运总督衙门到各地官府,都要砍上一刀!几十万两银子的漂没就是这么来的。“赵国祚嚷道:“还有漕工,每次本官的手下回来时都报告有刁民拦江拉铁链,不交钱不给过,拉纤也是漫天要价。”

“这就看我的本事了。”于佑明表示,他愿意就此和浙江总督衙门签一份新合同:“赔了算我的,如果赚钱了,总督衙门分三成,打进转年的帐里;如果赚得多,说不定明年赵总督都不用出漕运的钱粮了。赵总督放心吧,我也是浙江人,不会坑你的。”

“你是浙东军!你不坑我坑谁?”赵国祚反驳道,他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猛地一抬头:“我要四成!三成打进转年的账里,一成立刻支付给本官,本官要派两个账房随行。”

“可以。”于佑明笑着向浙江总督伸出手。

但赵国祚没有立刻握住,而是又加了一条:“今年第一次合作,不要怪本官小心,你先运粮去吧,等燕京收到漕运后本官再把银子、粮食给你。而且你只能收两成,不能收三成漂没。今年顺利的话,以后就三成好了。”

“成交!”于佑明和赵国祚握了一下手,然后回去准备正式的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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