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不能仅仅把报纸当成报纸,报纸仅仅是一个宣传工具,是一个平台,是一个渠道。将来如果遇到技术革新,比如电视、电脑,或者是其他的平台技术大发展,也可以借助那些新兴的平台,发布自己的内容。
第二条,优秀作品最大价值,在于版权改编带来的价值。今后《明报》要要密切与漫画公司、电影公司、电视机构等等各种不同行业进行合作,不断开发《明报》手中拥有的有价值版权!
第三条,要学会共赢,企业文化应该是与作家共同享受版权改编利益,比如电影版、漫画版、动画版、游戏版等等版权获得的利益,要向作家公开、透明。如何分账,友好磋商,不要以霸王条约方式强迫。
张少杰开始一林林总总的叙述他的经营观点。
这些观点,在三十年之后,是不新鲜的。
事实上,后来在90年代美国的“惊奇漫画”公司,强势挺进好莱坞,就是靠着向好莱坞授权电影改编版权,或者是自己投资拍摄电影。所以惊奇公司的利润,逐渐从传统漫画出版业务的几千万美元,膨胀到几个亿美元,到21世纪初连迪斯尼公司眼也馋“惊奇漫画”公司数千个“超级英雄”的版权价值,斥资40多亿美元收购惊奇漫画。
而后来中国国内网络小说时代,从05年最早改编电视剧的网络小说《亮剑》开始,到《步步惊心》、《千山暮雪》等等一部部的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基本上是改编一本红一本,收视率大红基本上十拿九稳大卖!
这都充分体现出,版权改编,才是一些优秀作品的更大利益所在。
当然了,惊奇漫画和网络小说的例子,张少杰不会说出来的。
张少杰仅仅是以古龙剧、琼瑶剧为例子,说明一个真正优秀内容,影视、漫画等等改编价值,能够实现更大利益。
当然,具有改编价值的作品,也是相当苛刻的,要做到不亏本,首先该作家人气要非常旺盛,以及作品本身的质量也是非常具备趣味姓、戏剧姓!
这都获得了金庸、沈宝新的赞同。
这一次的三人股东会议上。
金庸大为支持张少杰的建议,而沈宝新也从最初的指责,开始变成赞同。
总而言之,张少杰的首秀,就引发了《明报》公司的一次重要的战略转型!现在还没有体现出现转型的意义,但是等到几十年后,国际巨头杀入香港传媒市场,加剧传统报刊市场竞争。网络时代,传统媒体利润萎缩,那时候《明报》高瞻远瞩的转型,才开始被所有报业公司惊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