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程麦直接被人打横抱起,周围背景模糊了一瞬。
再次聚焦时,程麦发现她已经被人抱着坐在了沙发上。
不知是浸润了水雾,还是单纯的汗水,整个人从头到脚湿漉漉的,但因为发烧,白皙的俊脸上多了一层平时看不到的粉红,眼神混沌,像被冲昏了头脑。
“我不能激烈运动,”他停顿一秒,告诉她:
“所以,今晚就靠你了,宝贝。”
“要不要试试自己掌控,嗯?想要什么节奏,什么力道,都由你来决定,好不好?”
程麦坚信,当时一定是这人嘴角的浅笑太妖孽,太蛊惑人心,所以她才没忍住,真被他哄着扶着腰抬起臀。
他描述的足够让人心动。
亲身体验过后,她发现,池砚没骗她。
沉闷的细沫声中,那种主导的新鲜感和满足感让人上瘾。
她很喜欢。
证据就是在男生白皙修长的脖子上留下的好几道刮痕,第二天还泛着明显的红。
但她男朋友也是个根本不知羞的生物,隔天就这么大剌剌地带着厮混罪证去上解剖课了。
被人注意到时,不仅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倒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意。
配上脖子上的点点痕迹,有种浪荡公子哥的败坏感。
脸上那股春风得意劲,隔八百米其他人都能嗅到,仿佛在无声炫耀自己媳妇有多爱他。
于是瞬间沦为大家转移注意力和泄愤的对象,被一通好怼。
诸如:
“请偶尔也当个人,ok?”
“哪怕欲盖弥彰也好,弄个创口贴稍微遮遮呢哥。”
以及
“在单身狗面前秀恩爱,死得快”。
然后就被池砚一顿暴揍。
武力镇压。
逼着那家伙把话收了回去。
池砚生日过后没几天就到了十二月末,冬天的严霜彻底将首都层层包裹。
北京很大,每天都有怀揣着满腔热情而来的新人,也有遗憾退场的败将。在这座钢铁森林里,他们犹如太仓稊米,可能几天过后,周围都无人知晓。
程麦关注不到人。
但对小区附近流浪动物的动向,她了如指掌。
碰到咪咪的下午,是干燥的初冬傍晚。
她那时突发奇想,要在家吃火锅,下课后拉着池砚去超市狠狠扫荡一通。到家等池砚停车时,她一转眼,就发现了缩在车位角落里的新家伙。
一只小小的中华田园犬。
不知道是不是跟人打架输了,脸上有明显带血的伤口,正趴在地上呼哧带喘,见她靠近,却没有半点警惕,尾巴反倒摇成螺旋桨。
程麦乐呵呵地,正要伸手去摸,正巧车门砰地一声响,把狗惊了下。
她不满,回头骂他:“砚砚你小点声,吓到它了。”
池砚看到毛发结绺的小狗,直觉不卫生,眉毛拧着,声音冷冷淡淡地提醒她:“你玩的时候离它远点,别碰它,等下被咬了还要带你去打针,又哭。”
程麦喜欢动物,但有分寸。
知道流浪狗可能除了细菌,更有携带狂犬病的风险,所以硬是忍住了,支使着池砚去外面等便利店买了包火腿肠,才隔了点距离投喂。
结果这一喂,狗就跟认定了她似的。
等池砚放完超市里买的东西,下来叫她回去吃饭时,这狗就跟装了gps定位一样,也自动自发地跟在她脚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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