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如一马当先,昂首阔步,跛着进了院子,声音不大不小道,“今天有手令在这里,不是说不见就不见,说换人就换人的,司法援助体系,不容戏弄,范老东家今日不愿意见我们,那我们就只有来日带更士上门,公开宣讲材料了。”
不错,以她们的年纪和造型,理所当然,走到哪里都会被质疑,连被羁押的范培勤对她们都十分不信任了,更别说更古板的范老爷子,连面都不见,就派了个老妈子出来,说范姑娘说迟了,他们自己已经找了老资格的讼师,不劳王剑如等三人费心——连茶水都不给上,立刻就要送客。王剑如这才拿出了秘书班的手令,对院子里围过来的几个护院笑道,“容我提醒一句,我们是官方认定的刑事讼师,敢于侵犯我们人身权的人犯,是要加倍重惩,并且多扣东家政审分的,如果东家无法自辩,那就要反坐拘役——玉梅姐,我说得有点文绉绉的,你帮着解释解释?”
“哦,意思就是,你们要是搡我们出去,那就连你们家那个老太爷也得去矿山的意思。”
孙玉梅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至于说杀人灭口什么的傻事,别想了哈,都知道去向的,今晚没回家,明日你们和七少爷估计就得牢中相会了——能不能相会来着?杀人是重罪,你们估计得去重罪区……”
这等于是撂下脸来放狠话了,那老阿妈显然也被吓住了,忙止住几个小子,匆匆回去禀报,片刻后挤出笑脸,带了几个仆妇,端着水盆又过来了,“辛苦三位来一趟了,这风尘仆仆的,老太爷有咳疾,三位先洗洗手,擦把脸……”
三个水盆,一个洗手,一个擦脸,还有一个小盆子是空的,小婢女端了香茶,给他们漱口吐水用,沈期颐、孙玉梅都学着王剑如净了头脸,老阿妈还取来三身衣服想张罗她们换了,王剑如却道,“时间有限,就没有这个必要了,这西山上一股子驴味老人家不也适应得蛮好吗。”
她洗脸漱口,只是因为骑自行车在外头大半天,的确觉得不舒服,换衣服那就纯属造作了,老阿妈被王剑如一句话撅得一跟头,再端不起架子,讪讪地撇撇嘴,不敢再摆谱,还赶了几步,帮她打帘子,孙玉梅、沈期颐对视一眼,都是暗中点头:她们是越来越服气这个年幼的组长了,更敬佩上头的眼光,还真别说,就按着上头的标准挑出来的王剑如,虽然年纪小,但却出奇的管用,这要是她们站在最前头,还真未必有王剑如的派头,说不得就为范家的气派所慑,失了主动。
这会儿,有小王带头,她们跟在背后狐假虎威的勇气,那也还是有的,当下忙把手巾卷儿交换,也是抬头挺胸、趾高气昂,追随着王剑如排闼而入,向范老爷子做了自我介绍。千辛万苦地管着自己,绝不乱看这奢华小厅的装饰。
屋子里没见另一个所谓的老道讼师,却有一股幽幽的郁热,范老爷子歪在炕上,一副老迈不堪的样子,一双眼似睁非睁的,似乎都没听清楚王剑如等人的自我介绍。王剑如也就不等他回话了,一气不停,又道,“其实我们今早已经去监狱探视过范培勤了,范东家人很好,未受刑讯,也很精神,并不曾受到提审,当然也没有认罪,期颐姐,麻烦您把对话记录给老东家看看。”
提到还在监狱的范老七,老爷子没法再装聋作哑了,他有些诧异地看了王剑如三人一眼,似乎也对他们有所改观——这动作是真够快的了!沈期颐把对话记录本掏了出来,老阿妈正好赶进屋里,连忙接过转呈范老爷子,又低声问,“可要叫个小厮儿进来?”
这么重要的东西,范老爷子怎会让下人进来朗读?微微摇摇头,老妈妈立刻就从一个小螺钿眼镜盒里取了金链眼镜,为范老爷子佩上,王剑如一扫这老爷子,见他看信速度很快,心中便是冷笑:装!再装老糊涂啊?想要装疯卖傻,哪有这么简单。
不多一会,见范老爷子已经把对话记录看到尾声,大概也是知道了她们刑事讼师的身份定位,以及对于刑事案件的垄断,王剑如便又紧跟着说道,“其实还有一段对话,期颐姐没来得及记下,这也是对双方都好,免得为难,有这么一件事,我论理是该问的,那就是这几日有人向衙门举报小报印刷的事情……”
又把小报印刷可能和场外交易所有关的事情说了一遍,王剑如死死地望着范老太爷,轻声说,“这个事情,我没有问,范东家也没有说,就是神色一下变得很难看……”
她又一下坐直了身子,若无其事地说,“当然,说回我们的案子,对于羊毛的商品属性认定,以及交易所是否非法的问题,的确都有很多可以商榷的点,就看您打算用什么心态来打官司了,是息事宁人,坦白从宽,大事化小,一切听从衙门的吩咐,还是一定要为范东家做无罪辩护,都由您来决定,我们只负责提供服务。”
“——期颐姐,你可以开始记录了,所以,老东家,这个官司,您打算怎么打呢?”
第764章 咬文嚼字 云县.王剑如 剑如小姐姐赚……
“剑如, 你说这刑事讼师这个行当……真能发展起来吗?”
经过一整天的奔波,等到三个讼师从西山小院出来时, 太阳已经是挂在山尖尖上了, 遥遥地还能看到山下的水泥大道上,一盏盏拥挤的马灯正在逐渐亮起:全是运货进车的大车,川流不息的, 从西山进城,一天到晚就没有不堵的时候, 下午范十三娘本来要派自己的马车来送她们的,却是被王剑如婉拒了, 宁可骑自行车,虽说那马车十分豪华,但两边比较, 短短一段路能差出大半个小时去。
如此一来,倒也方便了赶着下山的人们, 可以借着山下的微光,急急地推车往下走去——骑自行车下坡是不太敢的, 讼师的防风险意识都很强,孙玉梅叫王剑如坐在车后座上,推着她一边大步走一边问道,“我仔细寻思了一下,感觉真没什么人会请刑事讼师啊,也难怪做这一行的人特别少了——主要是和买地还不通,现在都是小家小户了,没那么多犯事的富人要写状子捞人。”
王剑如抿着唇笑,沈期颐插嘴道,“玉梅姐, 你这就有所不知了,刑事讼师少,还有一点是规矩不一样,都说绍兴的刀笔吏多,可那也多是办买地这里所说的民商案件,什么离婚析产、兄弟争财,这都是讼师发财的好时机,真要说犯了什么人命凶杀的案子,这人犯的结果,不看状子,只看这个——”
她伸手搓了一下,“有钱有势的,买人代死都不难,又或者虚构案情轻判的也有,讼师起的作用无非是疏通关系,状子那都是走过场的!”
其实就是民商案子,判决结果也根本和讼师的状子水平无关,大状背后是深厚的关系,这样的讼师,来到买地水土不服非常自然——买地可不讲什么关系不关系的,一如孙玉梅所说的,分家成风,再富的家庭,多次分家之后,家产也都被摊薄了。真有这次这样富商大规模犯事的罕见情况,那……这案子就不再只是单纯的法律事件了,可以说是一次政治事件,它的结果取决于政治需要,讼师也就是配合着走个过场而已,谈不上改变判决结果,至于说对抗官府什么的——在买地谁有这个胆子!
王剑如她们这三人,起到的其实就是劝服人犯家属,让他们接受政治主导下的案件走向,不要在法律细节上较真的作用。这一点,孙玉梅和沈期颐大概也从刚才的交谈中自己悟出来了——用法律术语表达,就是让范老爷子放弃无罪辩护,转而采取配合减刑的策略,这么做符合秘书班的授意,也就是衙门的需要,其实也符合范培勤的利益。毕竟,真的惹怒了衙门,从小报那头查起,那可真就是牵连甚广的大案了,到时候,别说范培勤的性命了,只怕连范老爷子都是自身难保!
也是因此,王剑如一把这事儿挑破,并且向范老爷子分析了私印小报的法律后果,范老爷子的态度就立刻有了很大的转圜——他不能不转圜啊,所有一切对话,沈期颐都在记录的,王剑如留了个面子,已经是没记第一段对话,这就是给脸了,若是给脸不要脸呢?那她再谈到此事,并且把范老爷子的反应如实记录,‘当事人面容惊讶狼狈,没有说话’……更士署后手就登门来抓人,说他参与进去,那他能在牢狱里熬几天?
这种事情的政治影响,是非常微妙的,如果仅仅只是场外交易所,就把范老爷子也给抓了,似乎就有点过分,但倘若把场外交易所和小报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呢?那结合之前屡次查禁小报的力度,不办一场大案出来,只怕大家还要反过来质疑衙门是否有点儿过于软弱了。
到那时候,和印刷船有关的所有人员都要落网的话,再多一个范老爷子,大家就压根不会觉得奇怪了,只会觉得范家是小报的幕后东家,再结合小报上的期货内容,把大家的心态往东家坐庄、印小报、发文分析、诱导行情的方向一带……在场外交易所亏过钱,又被连累着进了更士署的富商,哪个能和三个东家善罢甘休?
当然,此事的前提,是印刷案大办,印刷案会否大办,决定权在衙门那里,王剑如倒认为未必会这么兴师动众,秉持着一松一紧,恩威并施的原则,六姐在场外交易所案完结之前,应该是不会再兴大狱了,更士署现在的人手已有点不够用,还要再办此案,那就得从外地借调,甚至是调兵来办案,这个影响就有点不好了,有点出兵镇压百姓的味道,不是兴旺之相。
所以,她也并未在任何场合公然大声宣扬此事,沈期颐的文字记录中,也没有留下‘有人向更士署告发印刷案’的半点痕迹,借着印刷案把上头吩咐下来的第一目标完成了即可,余下时间,她都在认真履行一个没有额外任务的讼师应尽的职责:向委托人分析委托案件的法律后果。
按照现有的法条,开交易所这行为本身,因为没有明文规定,应该是不入罪的,但买地很快就会出台办法,所以交易所是不能继续开下去了。较为敏感,争议性很强的操纵羊毛价格这个行为,可以进行细节分析,这种行为算是囤积居奇、操纵市场吗?
王剑如认为很可能会借鉴现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从账本中复盘当时的情况,如果确实有串通招呼,言明目的,个人在某个交易时段大量吃货等行为,囤积居奇是甩不掉的,因为这种行为在现货交易所也明令禁止,而且现货交易所因此处罚过很多互相打招呼的砸盘、做盘商人。
虽然只是罚款,但也说明了买地是不允许这种行为的——个人完全出于盈利目的,在没有接触生产端的情况下大量收入贸易物品,造成价格上涨的行为,就算是囤积居奇。从这个定义来讲,场外交易所的确发生了囤积居奇行为,而且现货交易所的规定中并没有对物品做出限制,也就是说,不管什么商品,只要有类似的行为那就都算是囤积居奇。
当她耐心细致地讲解到这里时,范老爷子,包括老阿妈等人,也都真正听进去了王剑如的话,使这次咨询不再是虚有其表的政治行为,王剑如和孙玉梅、沈期颐便开始讲解她们三人初步拟订的文书思路:不做无罪辩护了,承认囤积居奇罪,但去找从轻处理的情节——配合交代,后果轻微(还来不及怎么样就被抓了),法无明文规定,也算是从轻因素。
这一下,范老爷子也不得不承认,如此已经算是最稳妥的应对了,比起一门心思做无罪辩护要好得多——且敏地和买地的风气,当真是截然不同,用老思想来处理新地方的案子,当真是会误事的。若说敏朝是大家各显神通去送银子走门路,那么买地这里,银子是没有半点用处的,起到决定因素的,第一个是政治,第二个是道理——只有政治能大过道理,政治上摆正态度了,再讲讲自己的道理,那么多数是能争取到一个相对正面的结果的。
“按您这么说,还是要督促老七快些认罪了?”
最后,他竟主动如此表态,可以说是完全进入了王剑如等人的思路里,而王剑如的回答也是意味深长,“有些事的确是快点办完为好,那么多富商,关在监狱里,自家的生意怎么办?想必是越到后来越急于出去的,倘若有人沉不住气,开始彼此揭短,那就大家都出不来了,交代到后面,竹筒倒豆子,该说不该说的全都说了,那事儿就更大了。”
这话隐藏的意思,要结合前头点到的印刷案来听:印刷案不论是谁做的,知情人现在一定都在监狱里,这才一两天,大家都还沉得住气,肯定不会有人主动交代,那么便要尽快完结了场外交易所案,取保候审,出来之后就好说了,可以收拾首尾,把知情人送走,证据销毁等等。
如果真的大家都联合抗拒衙门,一语不发,那更士署那边查到了印刷案更多的线索,要提审些关键人物,直接来监狱就好了,岂不是更加方便?到那时候……凡是沾边的人,怕是都要重罪十数年呢!远不是痛快认罪,预期中苦役数年的结果可以比较的。
“重罪苦役是要戴镣铐的,一般都很少能全须全尾的回来。您还是小看了这种案子的严肃程度,这不是刻几本建版闽刻的事情,私印小报,罪过大约和敏地那边私印妖书相当,我这里给您找《大敏律》的原文,造谶讳、妖书妖言及传用惑众者,皆斩。若私有妖书隐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王剑如是特意带了《大敏律》的刻本过来的,还整理了一些其余律令,“自然,不是每份小报都能被定为妖书,也有些可以视为是八股文选、亵渎非议之作,这些被查到一般都是毁版、杖责——在买地这里杖责大概会转化为罚款扣分,或者是短期劳役,比如那些用低俗香艳文字作为招徕的小报,亵渎斯文,讲买地读书的小报——八股文选,八股文选这个敏地的处罚就更轻了,大约也就是申饬毁版而已。”
“但是,因为和期货有关的小报,有操纵市场的嫌疑,估计会定位妖言传用惑众,那就是要斩了……买地新立,法律典籍多有借用敏地的,判官也尝以此说理,因此这件事真不可等闲视之,按律去判,秉公办事那都是处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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