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分析,有理有据,真不是虚言恫吓,范老爷听得几次色变,随后便完全坚定了要顺从衙门,聘请讼师帮助范培勤尽快认罪,争取定个轻刑的思路。又要对三个讼师以重金相聘,直言她们胜过敏地老讼师不知有多少倍了。
这前倨后恭,转圜极快的模样,也是令人发噱,而王剑如却在心中高看了范老爷一眼:是个聪明人,虽然年纪上去了,难免固执,但总算没有一意孤行到底,一旦发觉买地这里实在和敏朝不同,也就立刻放下架子了。若她估计得不错,这之后,范老爷当会多去城里走动,甚至搬去城中居住,乃至开始上学,亲自了解买地的不同,都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从接下案子到现在,不过是两日的功夫,便有如此进展,实在是非常可喜,而案子的报酬也让人咋舌,虽说还不足够买下西山的院子,但孙玉梅想翻盖二层小楼的计划,却不再是遥不可及了,这怎能让人不喜出望外?便连一向矜持的沈期颐,也是满面笑容,拉着她们要去大吃一顿,又忙和她们商量,自己要不要先买一套房子出来居住,这笔收入该如何分配,是否要给父母交家用等等。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沈期颐从前是很少向同学仔细说起家事的,可见这个案子之后,三人的关系又近了一步,不过,孙玉梅这里却总是有些若有所思,听得沈期颐感慨刑事讼师有多赚钱时,便向王剑如问出了自己的疑惑,“今日的会面,什么都好,就是一说到印刷案,大家都打哑谜,总觉得有点儿憋闷,依我看,其实范老东家是非常想询问我们细节的,却是一句话也不敢说,因为他这里一说,我们按规定就得上报……”
她带了深深地不解,道,“我也不是想要助纣为虐,就是觉得很奇怪,你说这讼师要是都有告发东家的义务的话,那……东家还能信任讼师吗?这刑事讼师还怎么发展?”
“六姐为什么会设计这样一条逻辑上不圆满的规定呢?这是天界的规定,还是六姐的规定,剑如,你说,六姐到底希不希望刑事讼师这一行发展起来呢?”
第765章 论亲亲相隐的倒掉 云县.王剑如 道统……
确实, 作为如今华夏也是独一份儿的刑事讼师,这个行当的太多规矩, 是让人有点儿摸不着头脑的, 甚至可以说是透着那么的不友好——刑事讼师不像是民事讼师,必须是经过衙门的许可才能拿到身份文书的。像是王剑如等人,她们之所以不用再做认证, 只是因为考入法律学校时就已经经过了考察,像是身份有问题, 或者到买年份不足,身上带有官司的, 有重大违约记录以至于被扣了政审分的,都不能入读。
就这,其实还只是身份上满足了要求, 按照老师们的话风,之后, 等买地的《新刑法》颁布之后,很可能会推出‘讼师科举’, 没有通过法律考试的讼师,可以作为普通人来帮助雇主处理民商案件,但刑事案件是不能登堂辩护的,这就又是一个敏地从来未曾有过的规定,敏地的讼师有个童生、秀才的功名也就很够混了。这要还特意参加考试,那就有点让人无法理解了——要是擅长考试,还来做这个干嘛?
门槛这么高,收入却是有限,这种种设计确实让人困惑,买地是希望有刑事讼师这个职业吗?要说不希望, 为何法律专门学校里有相应的课程,这要说希望吧,这些规定又感觉是不让人来干这行的意思。尤其是这个报告义务,更是让孙玉梅很疑惑:这讼师不就是为主家平事的吗?接了案子,在这件事上那就是自己人了,这就和媒人说和似的,你要是知道媒人和你不是一条心,那这事儿还怎么办?根本就不能成。
对这一点,沈期颐也十分疑惑,又因此想起大敏律里,‘亲亲相隐’的规定来,因道,“这也是新的刑法还没有出来,一直在沿用《大敏律》,所以还没顾得上改吧,以这个刑事讼师的规定来说,很可能新刑法也会破除‘亲亲相隐’的说法,从此以后,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可能都是要治罪的了,百姓也会肩负上报告的义务——这么说来,对刑事讼师的要求才算是合理。”
“什么!以后亲人犯案也要去官府告发?”
比起对刑事讼师的报告要求,显然沈期颐的这个猜测,更让孙玉梅无法接受——倒不是说她家里就有人恶贯满盈了,只是这种改动,对司空见惯理所当然的观念,肯定是巨大的冲击:在敏地,如果亲人出首,尤其是小辈出首长辈,除非是谋反这样的大逆,否则哪怕是查实了,也得不到褒奖,甚至还要问罪。